时间:2022-11-23 17:39:19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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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再次接手一位知名律师的案件,家属对他的评价是“大牌”,同案律师对他的评价是“太牛”。我则认为,律师可以“名牌”但不能“(耍)大牌”,对当事人及家属对同案律师“太牛”,这是律师还是“老板”?不卑不亢足矣,律师与家属交流与同案律师交流,需要尊重。
最早遇到律师“大牌”作风是办理某经济纠纷引起的经济犯罪案件。开庭时某律师制止自己的被告人发言、庭审询问被告人,完全是“训孙子”,我的拍档小胡律师也大为惊讶——律师能如此办案吗?当事人出来了会如何看待律师?我认为律师要主导辩护策略,但对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同案律师应该足够尊重。
两次接手某知名律师案件,我都是“见招拆招”坚持无罪辩护,而不是前手律师的“轻罪辩护”甚至“求情辩护”。我一向认为律师应当优先考虑“无罪辩护”,除非有证据推翻律师的无罪预判,或者“妥协”更有利于当事人利益。律师眼中只有犯罪构成要件,然后查证办案机关是否有相应的证据,该证据来源是否合法、逻辑是否清晰、关联是否紧密。
正如伟大领袖所言,战略上要藐视敌人人,战术上要重视敌人;战略上以少胜多,战术上以众击寡。律师面对案件也当如此,一方面自信任何案件都有“破绽”,任何人都会有疏忽;另一方面自知查找到案件“破绽”需要仔细,“细节决定成败”,不会见、不阅卷,不花功夫无法胜任有效辩护。办案机关“走量”是辩护律师十几倍乃至几十倍,但辩护律师可以在同一个案件上花办案机关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时间,“精耕细作”。我们卓凡刑事部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向来是举行疑难案件分析会,集中大家智慧团队作战。
律师可以是“名牌”,通过一系列成功案例获得同行认可与家属信任,甚至可以由此获得收费上的“品牌溢价”。但律师不可以自认为是“大牌”,不可以居高临下对家属与同案律师。我对于那些比我年长而且执业比我早的律师,向来视为“前辈”,把他们对我的称赞视为“鼓励”。对于那些称我为“前辈”的律师,则尽量发现他们的优点。同行相亲而不可同行相轻,所谓“花花轿子人抬人”。经常遇到一些律师前辈人前夸我”知名刑辩律师“、“早闻大名”,我都心存感激。我认为不是我多名知名,而且我办的经典案件不一定比别人多,只是我喜欢动笔写出来,别人不张扬罢了。
律师不是“老板”,需要通过坦诚服务赢得尊重。律师可以是名牌甚至成为行业品牌,但不可以(耍)大牌。如果自己没有时间办案,要么不要接案,要么转给一线办案律师操刀,切忌象工地包工头那样“层层分包”。
裴云华,男,1965年1月20日出生,中共党员,现为大名县公安局纪委副书记、督察大队长,二级警督督衔。1988年8月毕业于河北省公安学校,后在基层所队工作20年;2011年3月从事纪委督察工作,任纪委副书记、督察大队长。
裴云华同志自从事督察工作以来,本着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专一行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工作认真,勤学苦练,各项督察工作都走在了全市的前列,维尊工作在全市考核中名列前茅,被市局评为“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微视频主题创作十佳创作人”、大名县局督察大队被评为“警务督察工作先进单位”和“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工作先进集体”。
今年以来,裴云华同志共直接参与查处维尊案件8起,其中逮捕8人,取保候审1人,均做到了维权及时、打击到位。
2017年7月7日,杨桥镇北马头村村民韩某对办案民警进行辱骂、殴打。裴云华同志带领督察人员立即启动维权机制,协调刑警二中队对该案进行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将涉嫌妨害公务的韩某刑事拘留,后被大名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从而维护了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每当侵害民警案件发生后,裴云华同志总是第一时间协调办案单位、法制大队、政治处、督察大队等单位,研究案情、确定调查方向、固定证据,同时与县局具有公益律师资格的民警马自娟、胡志想全程参与案件的调查取证、材料审核把关、法律指导,使每起维尊案件的处理都做到了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打击及时、打击到位。
在对案件进行查处的同时,裴云华同志根据《大名县公安局救治抚慰制度》对受侵害民警进行抚慰和看望,进一步提高了民警严格执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来 源:警界清风
总策划:艾文庆
策 划:孔祥江 孙保堂 孙连生
总 编:侯向前
主 编:常俊玲
编 辑:汪金川 段红萌
制 发:刘 娇
董昀站在铁路宿舍和紫藤巷之间的小路上 对封面记者讲述当晚的经历
封面新闻记者 何晞宇(发自北京、山西翼城)
山西,翼城县。
在那件大案发生前,县城里很多人都认识他。“那时候谁都知道刑警队的’东东’,但知道我大名的没几个”,董昀笑着说,“没办法,有时候买单签的都是’东东’。”2006年初春,“东东”的小名突然之间就被“董昀”取代,传遍了大街小巷。
2006年2月14日,情人节。翼城县北关村党总支书记的女儿李慧,涉嫌与情夫合谋杀害丈夫马朝晖被刑拘。同日,案发当时被李慧叫到现场协助报案的董昀也因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一同被刑拘。
2014年9月,经历长时间审判和上诉,山西省高院二审终审判决董昀犯包庇罪,情节严重,处以该罪名的最高刑期:10年。此时,董昀已经在看守所呆了8年又8个月。
2016年2月13日正月初六,董昀刑满释放(终审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3个发小通宵驱车以便清晨赶到监狱接他。
2018年3月16日,封面新闻(thecover.cn)记者在北京见到正在为复审寻找律师的董昀。10天以前,最高检下达了今年第一号刑事申诉复审通知,通知称李慧等杀害马朝晖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此前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建议最高法对该案进行复审。
这是12年前,被带上黑色塑料袋押往审讯地以来,董昀第一次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董昀
董昀对酒精过敏,不喝酒,但抽烟抽得厉害。讨论案情的时候,香烟一包接着一包。但他很有耐心,善于倾听。别人说话的时候,他从不插嘴;回答的时候,他会认真根据刚才讨论的话题,甚至谈话者的需要,做出回应。
抛开案情闲扯时,董昀聊起过去没心没肺、胡吃海喝、天马行空的日子,他“贪玩”的一面才渐渐显露出来。
董昀曾经很有人缘。上高中的时候他就是班长,“但我学习差的很”,董昀笑着说。同学去相亲,朋友去见网友,都要带着他,一是为了“壮胆”,二是他开朗随和的性格,很招女孩子喜欢。
1992年,中学毕业后,董昀跑到上海去打了两年工,回来后被翼城县公安局聘用,成为技术科的非在编技术员。
董昀十分怀念刚进刑警队时的生活,“那时候刑警队像一家人一样,特别亲”。一线刑警的工作很辛苦,每天睁眼就要满城跑,有了案子一连好几天都睡不了觉,作息时间也很混乱。董昀称那时候常常中午起床吃早饭,晚上吃午饭,到了半夜还要吃一餐。
同事、朋友一度是董昀生活的全部,“那时候我经常跑到朋友,甚至女同学家里蹭饭。去了就说一句,叔叔阿姨我来了,坐下就吃。”
由于经常开警车出门办案,董昀的驾驶技术很好,又有耐心,身边很多女性都找他学车,“身边朋友的老婆,她们的开车基本都是我教出来的。”而这些女司机中,也包括李慧。
李慧是董昀的中学同学,李慧的丈夫马朝晖则是董昀的牌友,李慧的哥哥李志华还和董昀同在县公安局技术科工作。案发后,董昀开去李慧家的“捷达”车,也是李志华借给他的。
2002年,马朝晖犯了腰间盘突出,李慧向董昀求助。董昀还开着车带李慧和马朝晖去临汾按摩。
董昀告诉封面新闻,虽然他和李慧关系很好,但在案发前,他完全不知道李慧已经和李文浩有了婚外情。他也曾目睹过李慧和马朝晖吵架,但不觉得他们的夫妻关系很差。
“(案发前约半年左右)那时候马朝晖和我们打牌,李慧还过来骂他,’你不知道你腰疼吗,一天躺在床上哼哼,还在那儿坐着打牌’!”董昀觉得李慧是关心马朝晖的。
2003年10月2日,国庆节长假第二天,“紫藤巷凶杀案”当天。一大早,董昀陪着刑警队的同事卫长征去邻县办事,下午回了趟单位,“晚上我约(刑警一队刑警)宋镪吃饭,但他说他要和马朝新(马朝晖的弟弟,刑警一队刑警)吃饭,马朝新的表弟来了。我和他们不熟,就没去,和卫长征我们两个人去吃的饭。”
李慧和李文浩所居住的紫藤巷
报案
晚饭后,董昀、卫长征以及卫长征的朋友,三个人去北关文化广场“足生堂”洗脚,董昀感觉当时大概六、七点钟。
红旗街是翼城县的主干道。北关文化广场就位于红旗街西沿线和绛源北路交界处。这是片热闹的商业、生活区。当时,董昀和妻子在北关文化广场以南100米处的铁路家属院里租了一个公寓。李慧和马朝晖紫藤巷的家,和这个公寓只隔了一栋楼。
董昀在“足生堂”洗脚期间,给李慧打了一个电话,“当时李慧的大姐(李翠仙)是北关宾馆的经理。北关宾馆一楼有些门面房,我就跟李慧讲,和你大姐说说,我们也开个洗脚房。她说她还在单位加班,回头再说。”
董昀称,当晚再接到李慧的电话,已经是深夜11点以后。
董昀的妻子杜燕霞表示,董昀当晚11点左右到家,很快就接到李慧的电话,“她(李慧)打过来就问,’东东,你在哪儿’,我说我在家。然后她就说,’快来看看你哥咋啦?’”董昀跟妻子说了一声,立刻就出门了。
根据封面新闻的计算,从董昀家出发,匀速步行到紫藤巷只需要1分30秒。而董昀下楼是开车出发的,从发动车到紫藤巷也不会超过5分钟。
“我到的时候,李慧应该在(她的)车里。看到我来,立刻就出来等我。她跟我说,’你快进去看你哥咋着呢?’我一进大门,好家伙,院子里全是血,往里面走,客厅里也是血拖痕,顺着进去到(二楼)楼梯口,就看见马朝晖在地上。”
“我看到马朝晖的一瞬间,就听见外面摩托车响”,开摩托车来的是马朝晖的弟弟马朝新,“马朝新一路叫着哥哥、哥哥,冲进来。我就去抱他说,’胖子(马朝新的小名),咱都是公安局的,千万别把现场破坏了。’”
董昀记得马朝新看到李慧就骂,“李慧,我X你,你把我哥咋了。”董昀正掏手机报警,看到马朝新气急败坏的,又赶紧上前劝架。眼看马朝新抓着李慧不放,董昀只好先护着李慧出门。
但在2006年6月20日的专案组出具的《侦查终结报告》中,专案组否决了“董昀劝架”的说法,称“马朝新……首先关心的是他哥’现在怎么样了’,而不会无端撕扯、哭骂李慧。”
李慧出门后,董昀开车试图将她带到附近李翠仙的住处,在绛源北路附近遇到了正开车赶往现场的李翠仙。李慧被李翠仙带走后,110警车也抵达红旗街和绛源北路的路口。随后,董昀又带着110去了现场。
但董昀将第一现场发现人李慧带走的做法,在此后被2006年专案组称“违反职业常识”,还成为了将他列为嫌疑人的理由之一。
被捕
董昀个性冲动,遇事常常行动快于思维。15年后,回忆起当年的情形,董昀总是想,要是当时他要是晚几分钟出发,比马朝新后到,是不是完全是另一个结局?
2003年10月5日,董昀在办公室被留置询问了两天后,恢复自由。董昀认为,当时他整个晚上都和刑警队的同事在一起,有和他们的通话记录做证据。
2003年10月2日案发当天,董昀的活动图示
“(10月2日晚)我完全没有一个人的时间”,董昀表示,“他们(翼城公安局)拿到通话记录,是固定了我的时间的。”但翼城公安局却在2010年的《关于马朝晖被杀案的情况说明》中表示,董昀因为当时没有被列为嫌疑人,所以没有调取过他的通话记录。
案发后一年的2004年10月中旬,李慧、李文浩因妨害作证罪和伪证罪被拘留,董昀也被当时的专案组“请”到曲沃宝利宾馆协助调查,“我当时非常积极的配合调查,没想到后来把我自己给调查进去了。”
董昀记得专案组反复问他10月2日晚上的活动经历。“事情过去一年了,虽然大致情节我记得,但细节我根本想不起来了”。
专案组反问他,“那天发生杀人案这么大事情,你会不记得?”董昀回答,“杀人案跟我有什么关系。”虽然问话的都是上级领导,董昀还是没忍住又补了一句,“你前天吃的什么饭,你记得吗?”
即便如此,“协助调查”21天后,董昀还是被放了。
从报案人到重刑犯
董昀记忆模糊的细节正是10月2日晚,他和卫长征、卫长征朋友离开“足生堂”后的经历。
按照董昀的回忆,他们三人离开“足生堂”后,宋镪就打电话来,叫他去“太阳磁场”酒吧玩。“太阳磁场”就在“足生堂”楼下,他直接就去了。时间大约是9时。宋镪也在此后的问询中证实9时左右,他给董昀打过电话。
但卫长征在接受问询时表示,他们离开“足生堂”后,卫长征把董昀送回了家。
2006年专案组认为,董昀做伪证,他没有在洗完脚后直接去酒吧,而是落了单,并在这个时间去了李慧家,帮助她和李文浩打扫了现场,并毁灭了杀人证据。
根据2003年案发后翼城县公安局出具的尸检报告,马朝新的死亡时间在10月2日晚9点45分左右。后来数份判决书认定犯罪事实为,当晚9点45分李慧伙同他人将马朝晖杀害后,打电话给董昀,让他来帮忙。不过该通话并没有通话记录。
但在缺乏通话记录的情况下,董昀同样无法证明在告别卫长征的时间,以及去酒吧见宋镪的具体时间,还有如果落单的话,他做了什么。
董昀站在铁路宿舍和紫藤巷之间的小路上 对封面记者讲述当晚的经历
同时2006年专案组委托临汾市公安局为董昀做了足迹鉴定,认定现场2号作案人足迹就是董昀的(2003年,现场勘查人员有3组足迹是作案人所留,其中1号足迹被临汾市公安局鉴定为李文浩所留,3号作案人足迹至今未找到可比对的嫌疑人)。
2006年2月14日,案发2年零5个月后,董昀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被刑拘,至此他再也没有离开过看守所。
逼供
也许是因为做过10年刑侦工作,董昀的观察力很惊人。封面新闻记者和他在侯马县车站附近停车场等人聊天时,董昀一边说着话,一边看着20多米开外的一个西服背影。随后,董昀告诉记者那人正是原翼城县刑警一队大队长徐运生。
2006年2月14日被刑拘后,董昀被直接带到了临汾绿苑度假村宾馆的一个房间。董昀自述,在这个房间的一张铁椅上,他度过了不眠不休的30天。
开始十几天没有人和他说话,然后就是马拉松式的长时间审讯和刑罚。房间被窗帘遮死,董昀只能从看守人员换班睡觉的状态,来判断是白天还是黑夜。偶尔他还能楼道里传来李慧和李文浩的哭喊声。后来他才知道,由于不堪折磨,李慧在刑讯期间,尝试了绝食和自杀。
董昀至今手指关节、膝关节、脚趾关节都有痛症,他称这些都是当时长时间带背铐、脚铐以及殴打的后遗症。
2006年3月9日,董昀称他被打的受不了,按照审讯人员的意思做了有罪供述。2006年12月25日,临汾市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10.2”紫藤巷杀人案,董昀、李慧、李文浩三人均翻供,表示有罪供述是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作出的。
不像李慧和李文浩只是控诉刑讯逼供过程,董昀还提供了刑讯逼供时,审讯员的大致姓名、打人的工具、验伤的法医姓名、甚至当时看守他的武警姓名等等。
在后来的一审判决书中,法庭专门为董昀提出刑讯逼供的辩解做了回应,判决称,“经查,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董昀在公安机关受到过刑讯逼供……”
在山西省高院于2014年9月下发二审终审裁定中,针对董昀、李慧、李文浩3人提出的羁押提讯地点非法的问题,该裁定认为将李文浩、李慧送押看守所后,再送到“公安机关的工作场所”提讯符合规定。但其中没提到董昀。
董昀告诉封面新闻,他被逮捕后是直接被送进“公安机关的工作场所”——绿苑度假村宾馆的。
家人
在绿苑度假村宾馆的提审结束后,董昀终于见到了律师。他向律师叙述了刑讯逼供的经过,这位临汾本地律所的律师听完后告诉他,“哎哟,你这个案子我接不了啊!”
董昀只好通知家人赶快在开庭之前换一个新律师。
董昀的父亲原在政府机关事务局工作,母亲是县广播局的主任。案发时,二老已经退休,妻子在手机店打工,要负责他们5岁女儿的生活和教育费用,董昀的诉讼费用只好由父母来承担。
“父亲去太原给我找律师,带走了家里所有的钱,剩我母亲一个人在家”,董昀回忆道,“当时,家里一分钱都没有了,正好米也没了,油也没有了。
她(母亲)也不跟亲戚、邻居说,就一个人在家,门也不出。等父亲回来时,母亲一个人坐在黑暗里。后来他告诉我,母亲在那里坐了三天,粒米未进。”
董昀的父母住在当地被称作“政府大院”的机关宿舍里,在翼城县也算得上体面人家。在董昀被捕以后,母亲除了不得不出门买菜,再也没有在院子出现过,“他们路上见了熟人也不主动打招呼。因为不管你多冤,你儿子还在监狱里。”
2015年,二审终审判决下发后,董昀从看守所转进了监狱,见到了快10年未见的女儿。15岁的女儿非常内向,看见董昀后,一直低着头不说话,问她一句才答一句。
但董昀上次看到女儿的时候,她还是全大院最活泼的孩子,“邻居小孩都跟着她。”
出狱
2016年2月10日,在一次检察机关的提审结束后,李慧给律师写了一封信,“今天是正月初三,再有两天后,冬冬(即东东)就满刑而归了,而他归时,我相信他依然高兴不起来,在与亲人相拥而泣时,是心灰和不甘!”
李慧没有想错,董昀出狱后第一件事就是向最高检申诉。而李慧不知道的是,董昀还在努力和自己的过去告别。
坐了10年监狱,董昀41岁了,他的周遭发生很大的变化。旧日朋友们都高升,自己还骑自行车。别人请他吃饭,他连回请吃烧烤的钱都没有。2017年,董昀尝试着找一份稳定工作,但一看录取标准,“一没纹身,二没有犯罪记录。”董昀这时才发现,自己好像被社会抛弃了。
“在看守所的时候,有个劳改犯人一而再再而三的进来,我和他谈过为啥老做这种事,他说,’哥你不知道,我孩子走在路上看着人家卖包子的,但我身上连买一个包子的钱都没有。哥,我没办法,那时候,我就觉得抢也要把包子钱抢到。’”
一直找不到工作,董昀只能给人家帮忙,挣点零碎。同时他还要去北京申诉,还要请律师,但他不想家人再参与到案子里,“我出来了,我不想我的家人再到法庭。我跟他们说你们不要管,申诉我自己来。我也不和他们谈论这事。”
出狱后不久,董昀把过去一直用的手机号停掉了。因为他的“酒肉朋友”都知道这个手机号,为了彻底和过去再见,他停用了这个号码。
“我要脱离掉那个圈子。”
“什么圈子?”
“你不知道,我在看守所里认识很多赌博团伙、诈骗团伙、流氓团伙的’高层’。刚回来的时候,还曾和他们一起吃吃喝喝,打牌跟以前一样。突然有一天,我觉得这些特别无聊,完全不是我想要的。”
董昀表示即使难,他也要找份正正规规的工作,他“不想再被人另眼相看”。
2018年3月6日,最高检的建议复审通知下发后,董昀再次燃起了对案子真相大白的信心,但他也不想一直陷在过去里。董昀告诉封面新闻,他还在看守所里的时候,就认识到自己不能和社会脱节,努力的看新闻,灌输新知识。
“过去我喜欢热闹,喜欢认识很多人,现在家人是第一位的,朋友两三个就够了,在一起能喝喝茶就是很开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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