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17:57:02来源:法律常识
我国刑法根据我们国家一贯的对少年儿童的危害行为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政策为指导,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状况、少年儿童的成长过程以及各类犯罪的情况等实际出发,并适当借鉴别国的立法经验。
网友咨询:
未满14岁,违反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就完事了?没有其他责任?
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朱剑律师解答: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到十二周岁,十二周岁至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暴力犯罪,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按照我国刑法典第17条的规定,不满12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一般地说,不满12周岁的人尚处于幼年时期,还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不具备责任能力。
因此法律规定,对不满12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概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必要时可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也可视需要由政府收容教养。
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和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也称相对无刑事责任阶段。达到这个年龄阶段的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辨别大是大非和控制自己重大行为的能力,即对某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备一定的辨认和控制能力。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按照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进入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由于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体力和智力已有相当的发展,具有了一定的社会知识,是非观念和法治观念的增长已经达到一定的程度,一般已能够根据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来约束自己,因而他们已经具备了基本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我国刑法认定已满16周岁的人可以构成刑法中所有的犯罪,要求他们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一切危害行为负担刑事责任。
《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朱剑律师解析:
一、降低最低刑责年龄的目的:有效震慑和保护未成年人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从2001年的12.3%上升到2014年的20.11%。虽然经过政府教养、父母教导等方式,大部分未成年人能够改过自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仍会有小部分未成年犯罪者依然会屡教不改,最后演变成累犯。对这部分未成年人,就需要法律及时地调整和补充,进行有效的处罚和教育。让受害者及家属看到公平正义,同时也保证未成年人的人权。
二、降低最低刑责年龄的意义:维护刑法内在逻辑以及刑法的公正性
从刑法意义上讲,确定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的最主要因素是人主观意识上的辨认和控制能力,而辨认和控制能力的提高有赖于生理和心理状况的成熟。
从1979年我国开始设立14岁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之后,我国经济文化水平快速增长,时代的变化导致犯罪低龄化越来越严重,但相关立法没有调整,使得大量的低龄未成年人的恶性暴力犯罪因此得不到惩罚和教育,不仅对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同时也不利于刑法的公正性。因此基于现实的需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有利于维护刑法内在逻辑以及刑法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