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23:52:28来源:法律常识
前不久,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在对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所开户的涉案银行卡梳理中发现,其中有涉案卡在昌平区天通苑附近的一家银行被频繁取款。在刑侦总队的指导下,昌平刑侦支队牵动天通苑南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开展线索侦查研判工作,侦查员发现,取款的是一名年轻男子。
这名取钱男子每次都戴着口罩,取完钱后匆匆离开银行。侦查员发现,这名男子取钱后往往会把钱交给两名同伙,这两人一人是卡主,另一名是组织者。确定三个人的身份信息后,侦查员分别实施了抓捕。
抓捕当天,负责取款的“车手”葛某正在一处核酸采样点兼职信息采集,面对突然找上门的刑警,葛某有点懵。葛某今年24岁,一直没有正经工作,靠在网上找兼职为生,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听工友魏某某说,有一份兼职包吃包喝包抽烟,不受累还能赚钱,只需要每天去银行取款。被抓获时,葛某共取款十余次,共计15万余元,其中葛某获利近千元。而实际上,这些钱都是骗子在6起电信诈骗中得来的赃款。
葛某到案的同时,他的两名同伙也先后落网。目前,魏某某、葛某等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昌平警方刑事拘留。
记者:李越
来源: 法治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