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01:05:15来源:法律常识
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近日公布三起“扫黄打非”案件。
案件一:
近日,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查处一起擅自出版发行出版物案件。
经查,北京市某科学研究院擅自编辑出版了《XX获奖作品精选》等两种图书共274册并发行完毕,违法经营额49610元。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依法扣押已回收的涉案图书185册,对该单位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4.7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二:
近日,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查处一起网络传播有害内容案。
经查,北京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至2022年8月期间,在其经营的手机APP上向公众传播的3部广播剧含有危害社会公德的内容,并有违法所得3169.41元。其上述行为违反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九)项之规定。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依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三:
近日,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在网络巡查中发现,北京某娱乐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APP及网站上登载含有宣扬暴力和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的漫画,供用户浏览观看。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七)项和第(九)项之规定。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