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03:23:59来源:法律常识
一段时间里,在一些网络平台,可以看到不少关于消防工程师、建造师、装配式工程师等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报考服务广告。
2023年3月27日,一起因销售邮电类证书课程而引发、涉及全国各地四千余学员的刑事案件,二审在苏州中院公开开庭。该案中十余人被指控为诈骗集团,多数被告人一审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澎湃新闻旁听了该案的二审庭审。检方指控称,该犯罪团伙诱骗各地被害人高价购买一级消防师等网络课程,通过网络销售BIM、指挥消防工程师等邮电类证书,向被害人虚假承诺包挂靠等,诱骗被害人再次或多次购买课程和证书。检方认为,一审定罪正确、量刑适当,应予以维持。
多名上诉人及辩护律师则称,向学员销售的是合法课程,相关课程也是经过国家邮电通信人才交流中心授权,属于正当的商业模式。至于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一些夸大效果、虚假宣传等行为,也属于民事侵权范畴,不应以诈骗罪定性。
庭审持续了一天,当天傍晚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销售证书课程被控诈骗集团,11人一审获刑后上诉
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社部消息称,2021年全年有898.8 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近几年,职业技能、职业资格网络式授课培训越来越普遍,引发的纠纷矛盾也时有出现。
一审判决书显示,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6月,多名被告人经预谋,共同出资成立“北京信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信学公司’)”。
上述被告人陆续发展多人,先后在江西新余、山东潍坊、湖北武汉等地成立一级代理点,在江西新余分宜、山东平度、山东寿光等地成立二级代理点。
澎湃新闻注意到,被指控为诈骗集团成员的12人中,有6名“90后”,5名“80后”。年龄最小的张某,出生于2000年11月,被捕时年仅20岁。
张某母亲向澎湃新闻称,她是山东青州的农民,患牙釉质细胞瘤,儿子本来在一所专科院校读书,刚读完大一,后来为了给她治病,张某就主动休学一年去打工,没想到卷入到了这样的官司当中。
检方指控称,自2019年6月以来,在信学公司以及下属一级、二级代理点整体人员构成基本为销售和行政人员,没有一名真实培训老师的情况下,上述被告人层层指使直营点和代理点销售人员,采用隐瞒报考资格条件、虚构名师指导和高通过率、宣传挂靠获得高额收益等方式,诱骗包括苏州高新区在内的全国各地被害人购买线上一级消防工程师等网络课程。
检方还称,自2020年4月以来,在明知邮电通信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邮电类证书无法实现挂靠、兼职获取高额收益的情况下,上述被告人层层指使直营点、代理点销售人员,通过网络销售BIM、装配式工程师、智慧消防工程师等邮电类证书,并采用PS虚假的挂靠合同或证书租赁合同、高额挂靠收益转账截图、成立虚假挂靠公司或者私刻虚假挂靠公司印章等手段,向被害人虚假承诺免考直出、包挂靠获取高额收益,诱使被害人交付钱财。嗣后,又谎称证书少无法挂靠或证书多挂靠收益更高,诱骗被害人再次或多次购买课程和证书。在骗取被害人钱财后,由总部教务人员专职应对被骗学员的投诉举报,采用安抚、拖延等手段减少被害学员退费。
起诉书称,自2020年7月以来,全国各地直营店及代理点被骗学员达4000余人,会计账册显示一共收取被骗学员人民币4500余万元,其中杭州直营店及新余、分宜、潍坊、寿光、平度、武汉代理点扣除退费后的金额达2795万余元。
2022年9月13日,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12名被告被认定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组织成员,均判处诈骗罪,11人获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之后,11名被告人不服判决,均提起上诉。
庭审焦点一:课程是否为真,证书是否有价值?
3月27日,该案二审在苏州中院公开开庭。
庭审中,多名辩护人认为,信学公司及其下属代理点售卖的邮电类课程的合法性是案件定性的关键点。
邮电通信人才交流中心官网显示,该中心是原信息产业部批准并经中央编委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是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之一,是全国信息与邮电通信行业唯一的国家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一审判决书及案卷载明,2018年9月,国家邮电通信人才交流中心授权包括中炳工程技术河北有限公司在内的四家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邮电通信人才交流中心全国信息与通信人才专业技术培训建筑工程信息化(BIM应用工程师、智慧建造工程师、装配式工程师、大数据工程师)的项目运营工作,包括培训大纲编写、培训教材编写、市场推广、培训组织、考试组织、考试阅卷等。
随后,中炳工程技术河北有限公司与北京环球优路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上述项目的招生推广活动。之后,北京环球优路公司再与北京信学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项目的课程推广及招生工作。
直到2021年7月16日,也就是该案件多名当事人被逮捕的次日,北京环球优路公司以北京信学公司在学员的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宣传为由解除了合作协议。
上诉人辩护律师认为,案件中的国考类证书和邮电类证书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课程也是经过合法授权,销售价格也在授权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出售产品本身是具有合法性的。
一审判决则认为,本案诈骗特征明显,北京信学总部仅花费数万元购买了网络课程,却通过直营点、代理点销售了数千万,其国考类的网络课程单一,没有单独辅导,甚至缺少题库,对提升通过率的价值无法体现,其复购类提供的是没有价值的证书。
二审庭审中,出庭检察员未对课程授权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但其表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要求维持一审判决。
上诉人辩护律师表示,信学公司所花费的成本远不止数万元,教育培训行业属于服务业,其人员成本在服务业中普遍都是最大的成本。信学公司付出的成本是巨大的,向学员提供了视频培训服务,也能帮助学员获得真实有效的资质证书。
“邮电证书的发证单位也认为该类证书在某种程度上还是有一定市场价值的,这个关键由市场主体来作出决定和判断。”一名上诉人辩护律师认为。
出庭检察员指出,北京信学公司总部只有财务和负责售后拖延被害人的教务人员,代理点几乎都是从事销售的咨询师,没有真实的授课老师。被害人支付钱款,实际上仅获得没有价值的证书。
上诉人辩护律师则表示,本案件涉及疫情暴发以后普遍流行的销售网络课程的模式,这三年来实际上大量的课程都是通过网络进行教学,不光是北京信学。
庭审焦点二:销售中称“可挂靠”,是虚假宣传,还是刑事诈骗?
一审法院在判决中认为,本案诈骗过程有相应的群聊天记录,群内截图假的挂靠协议、挂靠收益转账图,部分老板点对点聊天记录,业务员向被害人承诺包挂靠销售证书的聊天记录,可予以印证。总部大股东及各个代理点经营商有的之前是北京天普同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商,有的之前就从事该行业,对证书的卖点、包挂靠的口径均早已明知。侦查阶段笔录均供述明知不能挂靠而以包挂靠的手段销售。
上诉人辩护律师表示,北京信学在销售课程时,既有收费制度也有退费制度,唯一的瑕疵在于,在推销课程中,有部分销售人员承诺学员证书可以挂靠,增加收入。宣传口径当中所提出的所谓“挂靠”,只是一种夸大的虚假广告宣传,不应当视为在实施诈骗行为。
出庭检察员则表示,从被害人的损失来看,被害人支付钱款实际上仅获得没有价值的证书,挂证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国考类证书都不允许挂靠,邮电类证书更不可能挂靠,该证书不可能产生挂靠收益。
一名上诉人辩护律师在庭上表示,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详的“农夫山泉有点甜,有路必有丰田车”等广告,其实都是在推广产品、做宣传的时候做了夸大,且这样的夸大,用日常生活的经验判断是很好甄别的。同样对于北京信学所称的“挂靠”的问题,普通人群依据现行的行政法规也是很容易甄别出来的。
出庭检察员认为,整个公司从上到下,隐瞒不能挂靠的真相,采用虚假承诺包挂靠的手段,高价销售国考类课程、邮电类证书,其行为符合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特征,构成诈骗罪。
检察员认为,12名被告均属于北京信学公司总部或者代理点的负责人或者起重要作用的股东,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犯罪集团,对直营点、代理点起到了组织、领导、指挥、策划的作用。
“我们认为刑法需要给企业一个纠错的机会,刑法不能过度保护商业主体一方的权利,对产品本身的扩大宣传实际上是所有商业企业面临的通病问题,但是我们认为这些行为并没有侵犯刑法意义上的法益,而是民事侵权行为,不应以诈骗罪定性。”上诉人辩护律师表示。
出庭检察员认为,原判定罪正确、量刑适当,应予以维持。上诉人及辩护人则认为不构成诈骗罪,应予以改判。
庭审持续了一天,当天傍晚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