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01:48:31来源:法律常识
10月24日下午,北京市第246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会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介绍涉疫违法案件典型案例。
案例一,两名确诊病例居住于昌平区宏福苑小区,10月16日,2人自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旅游返京后出现咽痛、发热等症状,仍然外出就餐、邀请多人到居所打麻将。10月19日,其旅行途经地升级为中风险地区后,2人仍然未向所在社区主动报告,未前往正规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接受正规治疗,仅前往小区附近药店自行购买体温计、药物。目前,一同打麻将人员中已经有5人确诊,公安机关已经对上述两人刑事立案侦查。
案例二,10月17日至20日,昌平区宏福苑西区“德盛康大药房十一分店”负责人杨某、宏福苑小区“高远百康大药房”负责人王某娴,在向确诊病例陈某林、刘某敏多次出售退热、止咳、感冒、咽痛咽干类药品过程中,未依照规定,要求购买人进行“健康宝”扫码登记、体温测量,未进行药品销售信息实名登记,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目前,公安机关已分别对杨某、王某娴刑事立案侦查。
案例三,10月22日,昌平区宏福苑小区采取疫情封控管理措施期间,居住于此的两人违反管控规定,擅自翻越小区护栏,离开封控小区前往外地,拒不执行封控、管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危险,目前警方已经对两人立案侦查。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蒋若静 武文娟 李泽伟
来源: 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