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案件好律师无愧啊(北京刑事案件律师网)

时间:2023-04-17 04:09:54来源:法律常识

北京刑事案件好律师无愧啊(北京刑事案件律师网)

来源:上海律协

作者: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张刚

千万不要把律师看作救世主,律师自己却经常纠结在矛盾的漩涡中,左右为难,不知所措,不信,你看看下面几个问题。如果你是律师,会不会给出一个圆满的答案和解决方案?

面对客户的千古难题,律师应该如何回答?

我认为律师面对客户抛出的最多也是最难回答的问题,大概就是这个:能不能帮我打赢这个官司?

有时候,客户一见面就提出这个问题,你只能说,你需要先了解案情,才能作出判断;谈到中间,客户又提出这个问题,你只能说,现在证据还没有全面了解,不好说;谈到最后,客户终于忍不住了,再次提出这个问题,律师必须面对,你再继续支支吾吾,当事人就要拂袖而去了。

如果你说,这个案子没有问题,肯定能赢。或许这是客户最想要的回答,或许你因此拿到了这个案子,签了合同,但是给你自己埋下了危机的伏笔:一是法律规定,不能向当事人承诺案件的结果;二是一旦败诉,当事人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如果你说,这个案子不好说结果,不敢保证胜诉。这是客户最不想听到的结论,因为他会认为你不够自信,没有自信,就是没有能力,没有能力就是不够专业,不专业的律师,谁会聘请呢?这个问题让律师左右为难,好比那个女人给男人出的千古难题一样:我和你妈同时落水,你先救谁?

我往往在这个问题上,丢失很多客户,但是我依然用自己的方式回答,最后留下来的都是最信任你的人。

律师表现得忙碌好,还是悠闲好啊?

我喜欢发朋友圈,可能是为了刷存在感吧。律师嘛,就要时刻活跃在人们心中,如果被人遗忘不是一件好事,发朋友圈就是要告诉人家:我是律师,你有一个律师朋友,遇到法律问题,别忘了找我。当然也不全是这样,更多的是为了分享,分享美景,分享美食,分享美感,想带给大家一种美好而已。因为我的业务领域是建设工程法律服务,所以案件多在外地,出差就是经常性工作。祖国的大好河山,处处是美景,所以我就忍不住发朋友圈,晒一下当地的风土人情,与你分享,你就省却了长途跋涉的劳累之苦。

直到有一次,我发现这种做法存在一定的风险。那天我出差回来,见到一个客户,他半开玩笑地说:“张律师,最近看你经常出差啊,要多找点时间关心一下我们的案子!”

这时我突然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如何解决物极必反的规律?

如果客户发现一个律师很清闲,经常坐在单位无事可干,他会聘请这个律师吗?他可能会认为,你没有案子,就是业务做的不够好,没人找你,他也不敢以身试法。如同我们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吃饭,必然会去门口停车最多,室内客人最多的饭店,谁会去冷冷清清的地方呢?

但是,如果一个律师整天忙得不可开交,会不会好呢?别人可能会认为你没有时间耐心研究案子,哪个客户会放心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一个无暇顾及案件的律师呢?

这个问题让很多律师左右为难,但我出差依然发朋友圈,依然来找我的客户都是那些真正理解律师工作的人。

律师周末到底关不关机,看不看微信?

律师经常自我解嘲说,律师从不加班,因为从不下班,真实的情况并不都是那种一直坐在单位不下班的状态。更多的是这种:我正常下班,也正常过周末和节假日,但是从不关机,而且时刻准备接打电话,专注微信消息。

为什么不关机?有时客户随时来电话咨询,有时担心错过一个潜在客户。假设一个建设公司的老板慕名给我打电话,发现我关机打不通,他肯定会说:“算了,找其他律师吧”,不就等于失去一个重大商机吗?虽然接通电话的大都是骚扰电话,比如售楼广告和律师推广,以及诉讼保全,其次就是微信群友的法律咨询。鸡毛蒜皮的法律咨询特别多,不是熟人,就是微友,不是亲戚,就是老乡,唯恐得罪哪个,让人家说不是。

有一次,不知哪个群的群友加我,问我:“在吗?”

我赶紧回答:“在。”

“我有个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方便吗?”

我说:“可以。”

我等了半天,那边也没有发来法律问题,于是忙了别的。

后来,问题来了:“我邻居装修,很吵,我去找了他们,让他们小点声,他们不听,我就骂了他们,他们也骂我,后来邻居说,老人因为被骂,生气住院了,要我承担医疗费700元,我不同意,他们报警,警察来了,处理不了就走了,我的心脏病也犯了,花了300多检查费,问:1、他们老人住院费我承担吗?2、我的检查费可不可以让他们承担?3、我的精神损失能赔偿多少?4、我这个案子能打赢吗?”

没有来得及回答,一个电话来了就忙起来,忘了。到了晚上跑步,正跑着,一下子想起来这个事情,就停在路边,打开手机微信,看到那人给我写了好几个留言:在吗?忙吗?咨询要收费吗?律师都这样吗?

我赶紧编辑了一大段的文字,先是表示抱歉,解释延迟回复的原因,然后是逐一回答他的问题,点击发送,结果没发过去,原来我被他拉黑了!我站在马路边上怔了半天,一动不动,行人都回头看我,投来同情的目光,我猜,他们肯定以为我失恋了。

律师难道是多重人格患者?

美国作家丹尼尔·凯斯写了一本书《24个比利》,主人公比利是一位多重人格的患者,他的性格可以分裂为24个之多,他经常自己扮演不同的角色,甚至自己和自己争吵打架,常常陷入痛苦之中。

看看我们周围的人,虽然没有表现为如此夸张的人格分裂症,但是谁不是为了生活,被迫戴着伪装的面具,暂时把自己迷失在人潮人海中,同时扮演着多个角色?

经常出入社会矛盾最尖锐环境中的律师何尝不是这样?

我们经常为了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面对对手,把自己“伪装”成斗士,在法庭上寸草必争,寸土不让,针锋相对,横门冷对。

我们经常西装革履装作风度翩翩的样子,带着坚强的意志出现在铁窗外面,端坐在法庭的辩护席上,面对真诚悔改痛哭流涕的被告时,总也忍不住流下动情的泪水。

我们有时在出差的路上接到亲人病危甚至离去的消息时,不能立刻飞到他们身边,不能陪在床前,以致忠孝不能两全,只能是自己忍受巨大的痛苦煎熬。

我们有时必须参加喧哗的热闹场面,逼着自己去讲课,去演说,去把控局势,装作叱咤风云的样子,到最后还是喜欢黯然离去,把自己沉浸在无人的角落,享受孤独。

人到中年,你需要做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儿子,做一个形象高大的父亲,做一个有担当的丈夫,做一个领导喜欢的员工,做一个员工爱戴的老板,做一个业务精湛、经验丰富、坚强有力、沟通顺畅、和蔼可亲、收费合理的律师。

律师如何从人格分裂中解脱出来?

我经常纠结的一个问题是:要做一个真正的律师,还是要做一个真实的自己?我们无法做到十全十美,无法在工作和生活中游刃有余,无法在自我和职业中做到完美结合,但是起码我们应该把握几个原则。

一、客户至上

在工作中,站在客户的利益角度考虑问题,与客户同呼吸共命运,这是起码的职业道德要求。客户满意,是判断工作好坏的重要尺度,而不是绝对的公平正义。

有一次,甲乙双方发生纠纷,我们代理甲方约乙方来谈判。在我们的努力下,双方终于同意和解,当然有人作出了让步,然而对方律师却不依不饶,大放厥词,越俎代庖,提出苛刻的条件,甚至不同意和解,最后陷入僵局。那个律师的表演非常拙劣,自说自演,根本不听别人的意见,任凭嘴角流下长长的白沫也不顾。

散场后,我的客户说:“那个律师的形象,让我想起《指环王》的那个小矮人咕噜姆,太恶心了!“

我面有愧色地说,这毕竟是少数人,不代表整个律师群体。

我转身问助理:“他是律师吗?忘了看他的律师证啊。”

这样的律师只顾在客户面前表现自己,并非真正为客户利益着想,只能是把事情搞得更糟。这种角色的表演没有任何必要。

二、守住底线

不要为了拿到案子,就不择手段,不正当竞争。不要借助敏感性案件,蹭热点,沽名钓誉,追名逐利,败坏律师行业形象。不要急于求成,急功近利,需要沉淀,积累经验,积累客户和人脉,律师就像医生,条件成熟,水到渠成。“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视法律如宗教,需要信仰,正确实施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无愧良心

在你的能力范围内,只要你真正努力了,做到尽职尽责,对你来说,结果并不重要,虽然客户认为与他理想的结果有差距,他也会为你点赞,起码你会心安,因为你已经充分展现了自己的个性。

透支自己的能力和健康,都是愚蠢的自杀。叔本华说:“任何事都不值得你牺牲健康去追求。”健康和安全,是律师持续奋斗的保障,一定要切记。

“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

《百年孤独》的一句话,我认为最适合律师职业写照:“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里涅槃,忧愁缠满全身,痛苦飘洒一地。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

既然选择了这份职业,就要担当起这份责任,加强自身道德素质修养,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先做一个真实的自己,然后做一个真正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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