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04:59:00来源:法律常识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胡宁)自助扫码付款极大地节约了消费者的结账时间。但是,一些人却起了歪心思,故意漏扫。殊不知,这样的“小偷小摸”可能会触犯刑法。
最近,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地区的一家超市屡屡被这样的违法行为侵扰。近期,接警后,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沙河派出所民警在该超市处理了一起案件。当时,一名男子被超市工作人员堵在超市门口,随身携带一个挎包,装满了一大袋食品。
经过查看超市内的监控视频,民警发现男子孙某某于当日在其结账缴费过程中,通过故意漏扫商品的方式,偷偷将自嗨锅、香蕉、桃子等商品装入包中,随后若无其事地准备离开。
几天后,类似的场景又在该超市出现。民警调查发现,女子石某某亦是通过漏扫商品的方式盗窃了一袋桃、一包玉米肠、一袋熟食。
经调查了解,通过故意漏扫方式,孙某某先后实施盗窃6次,石某某实施盗窃8次。两人均是初次意外漏扫后,发现无人追查此事,尝到了甜头。他们便凭侥幸心理在超市里一次次故技重施。
办案民警介绍,通过“漏扫”方式偷偷“拿走”超市商品的行为,已经构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盗窃罪特征,因而两年内在超市不扫码“拿走”商品三次以上,不管价值多少,均可构成盗窃犯罪。
最终石某某、孙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昌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超市内的自助收银不等于监管盲区,收银机也都配备了高清摄像头,并非盲区死角。随着自助收银的普及,人们在享受便利快捷消费的同时,也应自觉自律。诚信消费不可少,切莫贪小便宜却触犯法律。
责任编辑:刘世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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