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8 06:29:54来源:法律常识
南都讯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2月15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进展,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介绍,检察机关刑事执法司法监督取得新进展,2018年至2022年,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1万余件,较前五年上升18.9%;法院已审结3.1万余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2万余件。
在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方面,孙谦介绍,刑事侦查监督可保证侦查活动的合法性,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防止非法取证、暴力取证,防止非法证据进入起诉阶段,同时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2年,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人数585万余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23万余人,不批准逮捕159万余人(占提请逮捕人数的27.3%)。对依法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通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3万余件;对依法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2万余件。
此外,检察机关还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孙谦介绍,刑事审判监督主要任务有两方面:一是保障审判程序合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特别是辩护权)。二是对于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纠正判决裁定的错误。2018年至2022年,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1万余件,较前五年上升18.9%;法院已审结3.1万余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2万余件。
“最高检还带头办理刑事抗诉案件,先后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7件。”孙谦介绍,其中比较典型的有:谭修义故意杀人案,经过抗诉,最高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由死缓改判无罪;辛龙故意杀人案,抗诉后,由一审的无罪判决改判为死缓。五年来,从刑事法律监督的履职情况和统计数字看,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的质量、效率都有明显提升,对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数量大幅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