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8 07:53:37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北京地铁7号线上,两乘客因座位问题发生争执,在车厢、站台上多次互殴,最终均被行拘、并处罚款。其中先动手的李某行政拘留7日、后动手的张某行政拘留5日,此外,两人均被罚款200元。对于这个处罚结果,不少网友留言表达了疑惑。
北京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应急先锋》节目特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 陈瑞、北京云政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洪云,以案说法,答疑解惑。
提问一:
挨打时不还手,是不是就不会被拘留?
李洪云律师:这种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不一定是动手才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是扰乱秩序的行为,而扰乱秩序的行为包括辱骂他人,殴打他人,追逐、拦截他人正常上下车等等,所以,张某即使不动手,也不一定就不会被行政处罚。
提问二:
为什么不算正当防卫?
李洪云律师:判断正当防卫并不是以谁先动手为标准,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比如张某一方没先动手,但故意语言衅,激怒对方动手,然后对方动手的时候殴打对方,就不构成正当防卫。
后退、推当,防御行为的动手属于正当防卫。
是否正当防卫要看事件的起因,伤害手段、部位、不法侵害可能带来的伤害程度,综合判断,不是以谁先动手为标准,比如在地铁里,别人挤了你一下,或者推了你一下,你上去一脚把人踹飞了,肯定不属于正当防卫,但如果有人拿着棒球棍向你抡过来了,你把他一脚踹飞了,我认为构成正当防卫。
陈瑞律师:正当防卫与相互斗殴具有外观上的相似性,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通过综合考量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
互相斗殴,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上均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为,是互殴各方均有对对方加害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在互相斗殴的过程中一般不存在正当防卫的行为。
构成“正当防卫”应符合五个条件:
提问三:
一个拘5天,一个拘7天,判罚标准是什么?
李洪云律师:行政拘留在5到10天之内,都是合法的,具体由办案人员根据现场的情况和调查结果:事情的起因,过错的轻重,谁引起互殴的责任更大一些,在5到10天内由办案人员自由裁量范围。
提问四:
罚款200元,是参考的什么标准?
陈瑞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李洪云律师:第二十三条: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提问五:
挨打者不还手,打人者还会被拘留么?
李洪云律师:如果挨打的张某不还手了,要看先动手的李某是否继续扰乱秩序的行为,如果张某不骂了,也没动手,人家换了个地方,或者转过身去不理他了,李某也就停止了,就不会扩大对扰乱治安的严重程度,先动手的打人者也可能不会被拘留,可能是口头警告的处罚。
如果先动手的李某一看张某不出声了,打骂的程序更凶狠了,还是会被拘留。
提问六:
有被拘留案底,会影响下一代前程么?
李洪云律师:行政处罚不会影响下一代的前程,但是打架斗殴行为,有时候很难控制下手的轻重,一旦给对方造成轻伤,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刑事犯罪会对自己和子女有影响。
陈瑞律师:刑事犯罪的人,除本人会受到刑事处罚外,有案底可能会对直系子女今后的政审造成影响,可能会对子女的公务员考试,国企单位等等职位的招聘有一定影响,也可能会影响到相应职位的招聘和学校的报考等。
来源:北京交通广播《应急先锋》主持人 孙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