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5 13:16:42来源:法律常识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莹
从今年7月1日起,除实行国家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市行政复议职责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集中统一行使。市、区人民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申请。5日下午,北京市司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北京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情况进行通报解读。
行政复议是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权利救济手段,也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错监督的重要抓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予以审查。据统计,5年来,北京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75919件行政复议案件,通过撤销、确认违法、变更、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等行政复议决定直接纠错的案件为7368件,直接纠错率9.7%,综合化解率超过30%,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市政府发出《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自2022年7月1日起,除实行国家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市行政复议职责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集中统一行使。市、区人民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申请。
也就是说,在本市范围内,群众对于除实行国家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都统一向市、区人民政府提出,不再向相关市、区政府部门提出。
“以前政府部门也承担着受理行政复议的职责,因此全市共有180多个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比较分散,不利于提高办案质量。”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综合处处长庞雷介绍,市政府决定集中行政复议职责,将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整合到市、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实现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优化了行政复议资源配置。“一个窗口对外”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群众更容易找准行政复议机关,也将有效避免不同行政复议机关办案标准不同、尺度不统一问题,有助于实现“一套流程办案”、“一个标准裁判”。
《通告》中规定,市、区司法局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依法履行经开区管委会行政复议机构职责。
庞雷表示,行政复议是比较专业的法律救济途径,因此建议群众在申请行政复议前,向相应的复议机构了解具体流程及所需申请材料。各行政复议机构的接待地址、电话,均可以登录市司法局网站查询。
市司法局已经在16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行政复议接待室)设立了“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咨询点”,方便群众咨询申请行政复议相关问题。位于通州城市副中心的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大厅也已启用。目前,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已按照集中行政复议职责的体制运行。市司法局正在开发行政复议网上申请系统,未来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