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5 15:38:54来源:法律常识
刑事诉讼程序中,对涉案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并非一成不变,随着案件的动态发展,办案机关也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是,什么情况下可以将拘留、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
总体而言,在不同的办案阶段,有几个重要节点,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主动提出和争取,就能增加取保的概率。
一是刑事拘留初期
之前在《刑事拘留后怎么办(二)》一文中提到,如果具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情形,基本上不会送至看守所羁押,而是在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后即时变更为取保候审。
即使不存在上述情形,如果案件事实已经查清、涉案情节较为轻微,涉案人被取保不会影响到案件侦查,侦查机关也可能在拘留后几天内主动变更为取保,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而且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才能作出判断,难以量化参考。
二是审查逮捕期间
如果在刑事拘留期间一直被羁押,则侦查机关后续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可能性较低,此时,可向下一阶段办案单位提出申请。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前,必须由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才能继续羁押涉案人。
在审查逮捕期间,案件事实和证据已基本查清,由于更换了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加上当前“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检察院能对轻罪案件采取“当宽则宽,慎重羁押”的办案原则,所以,此时是最为重要的取保节点!同时,切记要及时跟进案件进度,因为审查逮捕只有7天时间,所以,务必要及时将取保意见传达给办案检察官。
三是逮捕后一个月
检察院一旦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此后再想取保,难度就会大幅度提升。虽然在逮捕后两个月仍属于侦查阶段,案件事实和证据还会发生变化,但为了维护逮捕决定的权威性,一般而言,捕后一个月再申请取保会更恰当。
四是审查起诉期间
此时,意味着案件的侦查阶段已经结束,检察院在面临是否起诉、是否会被判决有罪的选择时,会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把关更为严格。因此,如果涉案人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五是审判期间
案件到了审判环节,法官能变更强制措施、同意取保候审的极为少见,除了突发严重疾病以外,一般情形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