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16:17:06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法制日报记者潘从武
4月18日,新疆首例因涉“高考移民”被取消大学录取资格行政诉讼案二审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本报1月9日曾以《涉嫌“高考移民”被取消学籍 学生状告新疆招办一审败诉》为题,对此案一审情况进行过报道。
“李泽(化名)等学生提供的户籍信息都是真实的,在公安机关可以查询到,不存在虚假的情况。”法庭上,李泽等6名大学生的代理律师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和自治区招办的处理决定。因为败诉意味着,这些大学生的录取资格、学籍都将被取消。
多名考生告招办败诉
2014年,包括李泽在内的13名考生在新疆参加高考后分别被多所高校录取,后因被人举报,经相关部门查实属于“高考移民”,被自治区招办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经调查,其中,李泽于2011年7月随父母将户口从山东迁入吐鲁番高昌区雅尔贝希村,迁入理由为“种大棚务农”,李泽于2014年参加高考升入大学。
新疆自治区招办和自治区公安厅工作人员去该村未找到李泽父母,且李泽迁入该村后从未在该村居住,户口系空挂户,也不能提供其父母种大棚蔬菜的承包合同和相关证据,亦未能提供能证实其合法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相关证据。也就是说,李泽户口虽在新疆,人并没在新疆居住。
另一名考生张强(化名)于2010年8月和父母从山东省以“投靠亲友”为由迁入鄯善县,2014年张强在新疆参加高考被外地大学录取。新疆自治区招办调查发现,张强的父母不但在鄯善没有任何亲戚,而且之前从未来过新疆,张强父母面对调查人员问及“投靠亲友”的问题也拿不出相关证据。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13名大学生的学籍被依法取消。
2015年11月6日,李泽等8名学生不服自治区招办的处理决定,将其起诉至乌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几人称户籍迁入程序合法,要求撤销自治区招办《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
同年12月29日,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后,一审驳回了李泽等人的诉讼请求。
因不服一审判决,李泽等6人提起了上诉,另外两人放弃了上诉。
新疆招办行政行为程序是否合法成焦点
4月18日,在二审开庭中,李泽等人的代理律师表示,李泽等6名大学生的户籍信息是真实的,不存在虚假情形,并提出自治区招办属于事业单位不具备作出行政处罚的资格,招办的程序违法。该代理人还表示,按照相关法规,已录取取得学籍的,如果取消学籍也是由所在高校取消。
“对这6名孩子取消入学资格,我的心情也很沉重。”对此,作为新疆自治区招办代理律师,同时也是新疆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彤在法庭上说,这些孩子考上大学很不容易,他表示遗憾并希望对方律师能转达慰问。但是,他认为,这些孩子属于“高考移民”是事实,自治区招办作出的是“处理决定”而非行政处罚。户籍是真实的,可考生提供办理户籍的信息是虚假的,就如同用假钱买了真货,基础是错的,带来的结果肯定也是违法的。
陈彤说,经多个部门查明,李泽等涉事考生的户籍在迁入新疆时,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有关公职人员违规办理迁入手续”的情形。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同时,该办法还规定,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应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考生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在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当日,6名学生均未到庭,只有一名家长来到现场,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孩子父亲说,现在这13名孩子,有的已经被劝退回家,有的受打击生病了,还有的虽然还在学校,但是学校也在等待这场诉讼的结果。“如果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我孩子的前途就毁了。”这位父亲说,当年他的孩子在山东上学,学校和新疆的一所学校合作办学,学校让他提供户籍迁移等证明,是学校统一牵头办的户籍。
新疆招办:对“高考移民”实行终身追查机制
庭审中,李泽等人的代理律师质疑新疆招生办的“适格”资格,“新疆招办作为教育主管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只有得到教育主管部门委托授权,否则没有资格对学生直接作出取消录取资格的处罚决定,取消学籍和录取资格应该是各大院校,并非招办。”
新疆招办则认为,“招办是具有国家行政处理权的事业单位,代教育部门行使招生考试职权,具有‘适格’资格。”对于涉及高考的作弊及舞弊行为,《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均有明确规定,“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对其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在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正是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新疆招办先后下发《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决定告知书》、《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取消了李泽等6名高考学生的录取资格。
“新疆对‘高考移民’实行终身追查机制,也就是说,无论在什么时候,哪怕是你已经从高校毕业,已经取得毕业证,甚至已经工作了,只要被查出存在问题,都将依法受到取消学籍、注销毕业证书等处理。”当天,参与庭审的新疆自治区招办计划统计科副科长苗立江说,涉案学生虽然已上至大二,但因为被查出在办理户籍时程序违法,因此按照规定仍然要面临处理。
当天,法院审理此案后未当庭宣判。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