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20:13:05来源:法律常识
“法官你好,我是XX终本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我最近了解到被执行人已经退休,请你们恢复执行,对他的退休工资予以冻结。”
“好的,经我们审查,你的案件符合恢复执行条件,我们会在近期对该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
在执行案件程序中,申请执行人有时候会听到法官告诉自己案件将要以“终本”方式结案,很多申请执行人不理解,以为“终本”就是法院对自己的案子不管了,自己的债权实现没希望了。
那么,什么是“终本”,“终本”了之后申请执行人应该做什么,今天就简单谈谈“终本”案件两三事:
什么是“终本”?
所谓“终本”,全称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主要是指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作结案处理,待发现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终本”有着严格的适用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案件被裁定“终本”,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的,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的。
同时,一般还应满足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经超过三个月的条件,但执行法院已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完成必要执行措施的,可以不受该条件限制。
“终本”后,法院就不管了么?
当然不是,“终本”不是执行程序的实质性终结,而是暂时性的程序中止,并未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终本”后,被执行人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仍在。对人民法院而言,“终本”并不是“一终了之”,仍有执行措施发挥着惩戒的力量,并在符合条件的时候恢复执行:
1、法院已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继续有效。
2、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法院可以依法予以罚款、拘留。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直至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义务为止。
5、一旦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经核查属实后,将立即恢复执行。法院也并非被动等待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而是会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财产,发现财产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将依职权恢复执行。
“终本”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做什么?
01
查找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例如:被执行人的实际居住地,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等。对于申请执行人无法自行调取的财产线索,可以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委托律师调查与执行相关的证据资料。
02
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的,及时向执行法官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经核查属实,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时效期间的限制。
如何申请恢复?
秦淮法院执行局按照执行“854”模式的相关要求,通过设立终本案件管理组,对终本案件集中统一管理。终本案件管理组每天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在执行大厅终本谈话室接待终本案件当事人,接收并审查他们的恢复执行申请,对发现有财产线索的案件及时恢复执行;对无财产线索的案件,在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法律释明工作的同时,法官会将这些案件进行内部造册登记,并依法定期在网络查控系统进行财产查询。
“终本”并不意味着终止和放弃,秦淮法院通过在执行局设立终本案件团队,加强终本案件集中管理,执行工作规范程度得到进一步提升,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有了更为可靠的保障。今后,秦淮法院将继续加强终本案件管理工作,切实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来源:秦淮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