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6 12:51:38来源:法律常识
昆明信息港·都市时报 首席记者程浩 通讯员张智冲刘某一年多前因醉驾被北京警方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年多后,他又开车出现在大理街头,被民警查个正着。
近日,民警在大理镇一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小汽车违法停在道路右侧机动车道内。正当民警准备对车辆进行拖移清障时,该车驾驶人刘某出现了,他拿出一沓送朋友去医院治疗的单据,证明自己不是故意违停。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刘某谎称忘了带,说着就准备驶离,被民警拦下。
原来,2015年6月,刘某在北京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大理民警依法暂扣该机动车,并对刘某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说法
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期间,继续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将会根据所驾驶车型面临不同程度的处罚。
一、无证驾驶机动车为摩托车的,罚款200元,拘留5天;
二、无证驾驶机动车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的,罚款500元,拘留10天;
三、无证驾驶机动车为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轮式自行专用机械车、专项作业车的,罚款1000元,拘留15天;
四、无证驾驶机动车为大型、中型载客汽车(包括有轨、无轨电车)、重型、中型载货汽车、牵引车的,罚款2000元,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