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6 19:17:33来源:法律常识
假如你涉嫌刑事案件,取保候审已经超过一年,甚至法院都已经开庭审理过了,但是你始终没有能够得到一个明确的结论。也没人在关你了,也没人来判你,那么这个案子就这么一直挂着。你想去开一个无犯罪记录证明也开不出来。那么遇到这种情况不少人都不敢去问,担心问了之后啊,反而产生负面效果,那么问的叫做无罪啊也搞出个有罪来,所以也不去问。但是你这样不去问的话实际上对你来讲是一个非常不好的结果,因为这个对你来讲会造成一种长期的不稳定和困惑
我们讲刑事案件无论怎么说,最终是一定要有个明确的结论的,那比如说在公安侦查阶段,那么应当给有一个侦查的撤销案件决定书或者是终止侦查决定书。那么在检察阶段应当得到一个不起诉决定书?在法院阶段,应当得到一个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那么这些才叫做有明确的结论。那么如果说也没有这些东西,那么就这样一直挂着,长期来看对你的危害还是很大的,所以该去找的时候,该去咨询的时候一定要问。这种情况下呢,往往意味着办案机关这个案子办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