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6 23:16:30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综合事务中心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综合事务中心管理岗位2人。
二
招聘对象
社会人员。
三
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报考人员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4.截至报名时,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5.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
(二)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
综合事务中心管理岗一
1.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2.本科:经济学(02)、理学(07)、管理学(12);研究生:经济学(02)、理学(07)、管理学(12)
3.从事会计、审计或金融相关工作5年以上,40周岁以下
综合事务中心管理岗二
1.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2.本科:哲学(01)、法学(03)、文学(05)、管理学(12);研究生:哲学(01)、法学(03)、文学(05)、管理学(12)
3.从事新闻宣传或文稿撰写相关工作5年以上,40周岁以下
(三)其他要求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三
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5日9:00至2022年12月9日17:00
五
报名及考试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详细招录信息及报名方式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考试信息为准,网址如下: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211/t20221125_2865890.html
六
特别提示
(一)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多个职位的,视为无效报名。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招考咨询:010-59909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