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8 16:00:50来源:法律常识
2004年8月17日傍晚,甘肃的张掖市甘州区碱滩镇发生了一起惊天惨案。
( 胆小慎入)
这就是甘肃的掏肠杀人案件。
心理素质不好的就别看这篇文章了,别给你留下什么阴影,歹徒伸手强行从女人下体插入腹腔,残忍扯出内脏子挂在受害者脖子上。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社会轰动,因为如此惨烈的现象在之前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并且这样的沙人方式在全世界都是闻所未闻的。
时间回到2004年8月17日,在甘肃的张掖市甘州区东郊10公里 ,那天晚上下着小雨,一个放羊的老汉赶着羊群回家。路过几栋平房附近的一条土路时,老汉隐隐约约看到一个女孩躺在路边。女孩躺倒的位置距离平房不过500米,旁边就是一个小树林。这里土路崎岖,老汉是热心肠,急忙赶上去说:孩子,跌伤了吧?这里土路坑坑洼洼,夜里走路要当心啊。
喊了几声,女孩一动不动。
老汉以为女孩跌重了不能动,走近了几步,准备扶起她。老汉突然感觉踩到了一滩,什么软乎乎的东西。黑夜中,老汉隐约看到女孩的脖子上似乎缠着一根绳子。
老汉吃了一惊,莫非这是杀人案?女孩被人用绳子勒了?想到这里,老汉凑近仔细一看,刚刚看了一眼,老汉就吓得魂飞魄散,扔掉打火机就跑,羊群也不管了。刚没跑了几步,老汉跌了一跤,头脸都出血了。已经感觉不到疼痛的老汉,不顾一切的跑到街上大喊:快报警!快报警!出大事了。太吓人了,太吓人了!几个路人连忙问老汉:出了什么事?老汉受惊过度,语无伦次,根本听不清在说什么。
有两个小伙子胆子比较大,顺着老汉指的方向走过去,打起手电筒一看。
一个瘦小的女孩仰天躺在地上,小伙子立马报警。
张掖警方立马赶到现场,经验丰富的干警们和法医们,同样被惊呆了。他们中间有人从警三十多年,经办过几百起严重刑事案件,却从没有见过这么可怕的案子。
根据附近群众了解小丽(化名)在甘州区打工,而租住的房子里工厂比较远,当天晚上她本来和往常一样的下班行走在回家的路上,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乔建国在背后偷袭,拿着棍子将她敲晕,然后将她拖进路边的草丛中,徒手伸进小丽的下体中将内脏扯出,并且缠绕在她的脖子上,之后就慌忙逃离了现场,但是没过多久小丽的尸体就被发现,当警察来到案发现场之后可谓是惨不忍睹。所以事件发生之后,引起了当地警方的高度重视,开始全程追捕,正常来说,犯下此大案的凶手肯定会隐藏一段时间再说, 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个恶魔居然还在顶风作案。
距离第一次做案仅仅过去一个多月的时间,在2004年9月20日的晚上,对于张掖市大满镇平顺村的17岁女孩小花来说,那是一个永远也无法忘记的痛。小花是在一家牛肉馆内打工,当时已经是深夜9月20日凌晨0点30分左右。小花在上厕所,没想到这黑暗中小花突然被人用手臂和绳子勒住。这时小花赶紧求饶,在面馆老板听到声音后,立马跑到面馆背后的楼道里,已经发现了已经奄奄一息的小花,老板赶紧上前搀扶,突然觉得小花的下身有滑滑的感觉,低头一看,竟是,,,,随后小花被面馆老板送往市人民医院抢救,小花被送来当天晚上,医院就对其进行了急救手术。当时经过检查发现小花的大网膜和小肠全部在下体里掉着,不仅小肠断裂好几截,小肠系膜的损伤十分严重,就连没有断裂的小肠浆膜层也被全部拽落,整个小肠断裂坏死多达2米多,剩余的已经不到1米。虽然医院经过全力的抢救,小花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作为人体最主要的消化吸收营养功能的小肠有三分之二被截除。还好,惨遭恶魔掏肠的甘州少女小花,在社会各界的大力关注和张掖市人民医院外二科全体医护人员的精心治疗下,已于10月27日病愈出院。社会各界捐助给了10多万元,作为医疗费和后期康复的费用。警方发现这两起案件作案手段凶残程度与之前一起未遂的案件极为相似。
张掖市连续发生如此恶劣的案件,让所有的市民都赶到不安,当地的经济也因此大受影响,面对如此之大的压力,当地也火速成立了专案组,发誓要找到凶手。果然,经过对以往案件的梳理,很快就发现了一个可疑人物。也就是在第一起掏肠案发生后的三天,甘州区有一个女青年彭某报警,声称,她被人打了,还差点被祸害。随着彭某的描述,我们慢慢得知了关于掏肠魔的重大线索。
当晚,彭某一个人在家看电视,突然听见有人敲门。打开门后,门外站着一个身形高大的男子。男人张口就说,我来找张文彬。还没等彭某反应过来,那个男子就直接闯了进去。
哪知,这个彭某根本不是来找人的。他对着彭某上下打量,问她想要什么价格。彭某一听就勃然大怒,呵斥对方赶紧离开,并高喊隔壁房东的名字。哪知这个行为惹怒了男人,男子一把将彭某推倒,对着她拳打脚踢。彭某下意识大喊救命,希望能被外面的人听见。听见救命,男人慌了,准备起身逃跑。可没想到,临走前他居然伸手猛掏了一把彭某的下身,随后才夺门而逃。虽然彭某未受重伤,但她的下身却受到了部分撕裂。她感到事情不小,就跑过来报警了。
所以当第二起掏肠案发生后,工作人员立马想起了彭某的这件案子。于是,他们便根据彭某的描述,画出了男子的长相。画完后,其中一名工作人员惊讶道,这不是乔建国吗?
乔建国是个小有名气的混混,经常跟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未满二十岁的时候,乔建国就因盗窃被关进了小黑屋。出来后,乔建国不仅没有悔改,反而成天酗酒,甚至还染上了“面粉”。因为吸面粉这件事,乔建国两次被送了进去。当他出来时,已经34岁了。对于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人,工作人员认为,此人有重大嫌疑。于是,工作人员就把乔建国的照片拿出让彭某指认,结果彭某一眼认出,那天闯进他家里的,就是乔建国。锁定目标后,工作人员开始走访调查,并且很快就有了重大收获。根据认识乔建国的人反应,第二起掏肠案发生时,他们就在现场附近,等朋友一起去吃饭。当时就看到乔建国从他们面前慌慌张张走过去,他满身都是尘土,双手沾满血迹,但当时只是以为他喝多了,就没放在心上。由此可见,乔建国的嫌疑越来大。当然,还要确定他有没有作案时间。经过调查后发现,在第一起掏肠案发生时,乔建国在张掖,案发后,他突然离开张掖去北京,像是在躲避风头一般。
直到9月2号,乔建国从北京回来。在家呆了三天后,乔建国又匆匆赶往北京。十天后,乔建国,返回张掖,随后就有了小花遇害的案子。根据这些线索,工作人员决定对乔建国实施抓捕。
断定3个案子是同一个凶手所为,于是决定并案侦查。专案组根据50多天的调查结果,从9名目击者知情者提供的证据和线索,最后确定正在东湖小区的乔建国有重大的作案嫌疑。警方很快将乔建国家包围,20多名便衣警察在乔建国的居住区附近设了5个监控点,准备等乔一出门就立即抓捕。但是有过三次坐牢经验的乔很快发现了警方,他将房门紧锁,负隅顽抗,乔建国家中有防盗门,除非用撬棍才能打开,而他家中也有菜刀等武器。警方如果强攻可能会有所伤亡,或者会将乔建国击毙,这都是警方不愿意看到的。9月23日,警方决定诱捕乔建国,以做尿检为由要求乔建国下楼,乔建国确也并不傻,他始终不开门并扬言说,谁想当英雄就上来,临死我要拉几个垫背的,他还威胁说,如果来硬的他就跳楼。乔和警方就这样对峙了好几天,直到2月19日下午4点乔建国才终于同意去做尿检,刚下楼就被埋伏的警察抓获。
2004年10月8日,甘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乔建国批准逮捕。2005年1月6日,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甘肃“掏肠”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2005年1月17日,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甘肃“掏肠”案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未遂)罪、故意伤害罪判处乔建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7年1月17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掖“少女被掏肠惨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对乔建国故意杀人罪的量刑部分,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未遂)、故意伤害罪判处乔建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9年5月20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乔建国的刑期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2011年12月18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乔建国的刑期减为十八年六个月。2014年5月20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去乔建国有期徒刑一年。2018年6月20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去乔建国有期徒刑三个月。2016年11月10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乔建国的申诉。
最终,乔建国的死刑改为了死缓,被判了十八年有期徒刑。关于这起案件一直就有争议。因为整场案件的证据全部来自于口供,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有人说,掏肠这种手段只有专业人士才能在十分钟之内完成,但乔建国并不具备这种医学技能。关于乔建国是否真凶的说法,一直都是众说纷纭。大家觉得会是怎么样!
广大朋友我们应该时刻保持敬畏法律和社会公德的意识,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不能妄念违法乱纪,更不能走上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