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20:26:08来源:法律常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涉及拆迁类型的执行案件是“执行难”的难中之难。近日,在一起涉及拆迁的拒不执行判决案件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通过适用认罪认罚制度,解决了一起案件中的“执行难”问题。庭审中,旁听庭审的14名被执行人中有7人于当天主动履行了判决,执行案件标的达719万元。
2017年年底,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由汪某将原碧云寺大棚地址上的房屋腾退返还给北京市香山公园管理处,并按照每年8万元的标准支付上述房屋自2015年6月起至房屋腾退之日止的占有使用费。汪某提起上诉后被二审法院驳回。
然而,判决生效后,汪某却迟迟不履行。北京市香山公园管理处遂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9月,海淀法院公告责令汪某十五日内将涉案房屋腾退返还给北京市香山公园管理处,汪某仍拒不执行。随后,公安机关以汪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立案侦查并在侦查终结后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收到案件后,海淀检察院检察官郭抗抗第一时间联系了执行法官补充调取民事案件相关证据,对案件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后,郭抗抗通过提讯汪某和询问汪某妻子,迅速找准了对汪某释法说理的关键点。
“提讯时,汪某还是有很大情绪的。他说自己不愿腾退原因是房子是自己建的,自己应该得到损失赔偿。”找到关键点后,郭抗抗通过讲解法律条文,让汪某认识到了自己强行建设的房屋属于违建性质,民事判决合理合法,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随后,汪某的怒气逐渐消散,并面露悔意。郭抗抗又向他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法律政策,“我向他讲明了,在自愿基础上认罪认罚的话,由法援律师参与,三方可以在庭审前进行量刑协商,我们将建议法官对其从轻处罚。”汪某听完,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类型案件来说,认罚是认罪的前提,此处的认罚不仅仅指的是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的认可,同时也包括积极履行民事判决、裁定中认定的法律义务。”郭抗抗说,在审查刑事证据的同时,自己也并未舍弃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开展。经过一番工作后,汪某及其家属一致表示将先行腾退涉案房屋,对于补交租金的部分,后续会进一步凑钱。鉴于汪某认罪态度较好且愿意部分履行判决,海淀检察院决定对汪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涉及拆迁类型的执行案件是“执行难”的难中之难,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海淀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公诉人通过充分的证据展示和说理,准确指控犯罪,进行法庭教育,形成了强大的法律震慑力。
公开审理当日,案件不仅进行了全网直播,庭审现场还请来了十几名被执行人旁听庭审。接受法庭教育后,旁听庭审的14名被执行人,有7人于当天主动履行了判决,执行案件标的达719万元。
当天,还有多名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旁听了案件,其中一名政协委员说,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中积极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既注重了刑事案件审判的时效,节约了司法资源,也一并解决了执行难题。这个案件虽然不复杂,但意义重大,让还未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去旁听庭审、对照自己的行为,威慑作用极大。
自2016年以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海淀检察院逐渐形成了以“机关合力联动、注重权利保障、优化机制文书、规范目标责任”为特征的海淀认罪认罚模式。具体工作中,公检法司四机关合力联动,共同推进。对于诉讼流程、机制落实中的具体问题,四机关各自指定专门联络人负责沟通解决。同时,定期总结实践中暴露出的普遍性、机制性问题以及改革设想,并交由四机关主管领导联席会讨论解决或决定。
此外,海淀检察院在所有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实行法援律师的辩护人化,法援律师在签署具结书的同时,还与犯罪嫌疑人签署委托书,转化为辩护人出庭辩护,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和法援律师的权利保障。此外,还设计了检提讯问时律师在场制度,方便律师了解案情,打消其签署具结书时的顾虑。
据了解,海淀检察院已先后制定《公诉部认罪认罚流程》《全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及量刑建议精准化工作方案(试行)》《48小时全流程结案速裁模式工作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以书面文件、明确指标的形式,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确定刑量刑建议的提出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并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各环节进行规范要求,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来源: 法治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