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冤假错案北京(刑事冤假错案的成因与防范机制研究)

时间:2023-04-28 19:22:57来源:法律常识

刑事冤假错案北京(刑事冤假错案的成因与防范机制研究)

在法庭之上,所有的证据都必须要经过这样一个程序,也就是:证据的出示,证据的辨认,证据的取证。如果没有经过一个质证的环节,直接采用证据,这是不允许的,也是不合法。


我们那些走在平反道路上的人们,假如你回想一下,给自己定罪量刑的这些证据,没有经过法庭的出示、辨认和质证的环节的话。仅仅这样一个违法的程序,它就得纠正。对于咱们平反冤假错案来说,你就找到了一个有力的支撑点。


有很多当事人,在给我讲述自己或者自己亲人案件的时候,说:给我们家人定罪的那个证据,我都不知道。直得你们调案卷的时候,我才在案件中发现了有这样的证据。



每当到这个时候,我都会告诉当时人:这是违法的。而律师在申诉案件,包括对案件进行上诉的时候,或者是请求检察院抗诉的时候,这都是非常重要的。为什么说证据必须要经过质证,才能够被认证呢?


因为如果我们说拿出一个证据,对方根本就没有看到,从来都没有见过,也从来都没有辨认。我怎么才能够证明,你这个证据是真的呢?所以说仅仅只是出示证据还不行,还必须要经过辨认,到底是不是真的?


打个比方我用这把扇子,砸了一个人的脑袋,砸成了重伤。那么在法庭之上,就要将这把扇子出示。同时要进行辨认,到底是不是我手中拿的这一把扇子?还同样要经过质证。


因为有这样外观的扇子很多,究竟是不是像我类似的这个因为扇子坏了,我用铁丝给它缠起来,有这样一个特征。有这种特征,恐怕全世界只有我这一把。经过这样的质证,那你就可以说就是这一巴扇子砸伤了人的脑袋。这个时候这个扇子,就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



否则,如果说你在定罪的时候说,有人用一把扇子,或者是用一把钝形的物体砸伤了人,然后定罪了。可是我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一把致人重伤的扇子,我们说这种定罪不仅仅不可以,而且就像我前面刚刚所说的,这就是违法。


所以说我们不管是平反冤假错案,还是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对所有的证据,都必须要在法庭之上出示、辨认和质证。


我在之前的节目中曾经说过,法律有一个最基本的程序,那就是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最终裁决结果也必须要形成于法庭,而不能够在庭外形成这样一个结果。


打官司重要的就是打真相,而打真相最重要的就是要看证据。所以证据,那它就必须要达到一个确凿的程度。不仅确,还要凿。我们就是说的,那就是要十分确定、特别肯定、绝无疑问。



这样一来,我刚才所说的出示、辨认和质证,就必须要有,一个都不能少。少一个,这一个证据就不能够被认证,不能够成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所以我们不妨看一看自己的案子;不妨思考一下,在自己的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是不是有一些证据,没有经过这样的环节。假如没有,我告诉你,你就找到了一个最重要的解决自己案件的特别特别有利的证据。你明白了吗?


(本文根据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冤假错案系列】视频整理)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案件 补偿费 债务 当事人 打官司 公司 律师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刑事案件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交通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车祸 债权 补助费 工资 财产 程序 人民法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