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2 07:49:01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对在缅甸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成员张某某、李某某等六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偷越国境罪依法向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某招募李某甲、李某乙等5名被告人,从云南芒市偷越国境至缅甸木姐,组成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利用微信、QQ、陌陌、连信等社交软件,随机添加被害人为好友,取得被害人信任后,诱导被害人到虚假的网络赌博或投资平台注册账号并充值,骗取被害人钱财。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期间,该犯罪团伙诈骗12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888194元。
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严格证据审查,确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经承办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六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并在辩护人和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具结文书,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
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