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2 07:55:39来源:法律常识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方晴 通讯员全小晴)昨日起,广东将全面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成为我国唯一一个实现全省三级法院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省份。这意味着,今后面临刑事指控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均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司法厅联手制定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除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辩护外,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二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均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据介绍,该实施办法尝试实行指定辩护与被告人自愿相结合的新举措。非强制辩护范围的案件,被告人拒绝指定辩护人的,可以不再为其指定;二审案件原则上只给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只对决定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此举既保障被告人的刑事辩护权利,又充分尊重被告人的意愿,注重辩护的有效性,防止出现由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面扩展太大而出现提供的辩护不够有效的情况,保证案件审理顺畅高效。
据了解,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此前联合出台规定,在全国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广东是八个试点省(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