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岗刑事纠纷辩护(南京恶毒姑妈因房产纠纷,用浓硫酸泼向侄女,致侄女眼瞎毁容)

时间:2023-05-02 11:02:19来源:法律常识

卫岗刑事纠纷辩护(南京恶毒姑妈因房产纠纷,用浓硫酸泼向侄女,致侄女眼瞎毁容)

2002年10月29日下午4点,家住南京的方健从女儿学校将她接回家,在回家的单元楼道居委会门前,听见里面有稀稀疏疏的麻将的声音,方健停了下了脚步,殊不知,这个举动足以让自己后悔一生。

“你先上楼去,自己看碟片。”她递过为女儿刘方媛租来的动画片。因为已经到了家里的单元楼,方健便放心地让女儿先行回家看动画片。于是女儿便蹦蹦哒哒地独自上楼了。

  此时不远处,刘元春———刘方媛的姑妈,不动声色地远远地跟着母女二人,刘元春—手里拎着用蜂蜜瓶装的硫酸,默默地等待着。当她看见只是侄女一个人上楼,她忙不迭跟了上去。   

她深知,这个孩子是她弟弟和弟媳妇的独女,也是他们夫妻的最爱。而刘元春—最恨的就是他们。   

两分钟后,楼道里传来了刘方媛的惊恐的惨叫。  

方健听到了叫声,不顾一切地冲上四楼,然后就看见宝贝女儿刘方媛站在自家门口,上身赤膊,脸上和胸口像淌着油,裤子还在冒烟。方健一边慌乱地扯下孩子的裤子,问女儿出了什么事情。  

“是‘王婆’泼我的。”刘方媛说。她平时叫姑妈为“王婆”。方健又冲到了5楼,5楼是姐姐刘元春的家,方健死命地敲刘元春的门,屋里没人答应。  

多年的邻居杨士华几乎在同时跟着方健冲上了楼,看到孩子的惨状,他最先恢复神智,迅速抱起孩子下了楼,找到水源想帮刘方媛擦洗。

  当方健再跑到楼下时,此时此刻的女儿的脸还在哧哧地冒烟,她全身一软,顿时感觉天旋地转,身体无力地瘫了下去。

现在,定格在刘方媛梦中的场景就是——姑妈站在通向5楼的第三级台阶上,从塑料袋中掏出装硫酸的瓶子,打开盖子,镇定地朝她笑了一下,然后面无表情地向她泼来。

 手术后的刘方媛整张脸都变了———没有鼻子,没有完整的嘴唇,两只眼睛也已经不能张开。 医疗鉴定的情况表明,刘方媛全身14%的皮肤三度烧伤,双眼角膜完全混浊,无视力。这个女孩子的一生,就此改变。当时她8岁。

矛盾起因

姑妈为什么忍心用浓硫酸这么恶毒的手段去伤害一个年幼的孩子呢?这一切的起因与其弟弟刘元林就南京市三汊河新河一村3号5幢2单元403室房屋归属问题不无关系。

当天下午,因房屋归属问题吃了败官司一直怀恨在心企图报复的刘元春一反常态,在床上睡了个午觉,下午3:40左右,刘元春将蜂蜜瓶装上她早在2002年春天就买好的浓硫酸,用方便袋提着出了家门。她知道此时正是弟媳妇从学校接8岁的女儿媛媛回家的时刻。果然见到了她俩,可刘元春一时没有找到下手的机会,于是她一直跟到了她们两家住的楼梯口,媛媛的母亲去隔壁居委会看打麻将,媛媛一个人上了楼。

刘元春继续尾随至3楼楼梯,此时,敲不开门的媛媛正准备下楼找妈妈拿钥匙,刘元春拿出硫酸泼向了媛媛,随着“哧哧”的冒烟声,媛媛的面部、颈部、胸前及双上肢均被严重烧伤,一张漂亮的脸被烧蚀得严重变形,双眼再也不能视物,花一样的年龄,花一样的生命就此枯萎。经法医鉴定,媛媛受重伤。刘元春在事发后洗去自己脸上被溅到的硫酸,在媛媛的家门口默默地站了40秒钟,随后带着作案工具去三汊河派出所投案自首。

受害者的奶奶、罪犯的妈妈  

等刘方媛彻底醒来时,她很快就恢复了一个9岁孩子的天性,此时双目失明的孩子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身体上发生了什么。

活泼可爱的媛媛从床上弹起来,和往常一样嚷着———“妈妈,妈妈,我要看电视。”  

然而事实上,因为浓硫酸的腐蚀,她的双眼几乎没有视力。所以她并不能看电视,只能靠耳朵听。当动画片樱桃小丸子的音乐响起,她在席梦思上又蹦又跳,手舞足蹈。听到好玩的对白时,她哈哈大笑。   

似乎意识到了和往常不同,接着,她又让妈妈放另一部动画片《皮卡丘》。她认真地听着动画片里的剧情,其实她已经看过好多次这个动画片,甚至是记得每一个情节的发展。最后,当剧中正义战胜了邪恶,她腾地从床上站了起来,模仿从记忆里找回的卡通形象,摆出一个胜利的造型,欢呼——“皮卡丘胜利了!”  

她不知道的是,现实远比动画片中的正义与邪恶复杂得多。作为孩子,她实在想不懂亲亲的姑妈为什么要让她这么疼。真的不知道为什么。 

刘桂英是刘方媛的奶奶,此时已经74岁的她就像是一支默不作声的蜡烛,毫无声息地忍受着情感的煎熬。她既是受害者的奶奶,又是罪犯的妈妈。

“我能说什么呢?我能说同情我女儿的话吗?她伤害的人何尝不是我的孙女”她抬起头来问记者。   

这个老人很害怕记者,因为她不知道怎么回答记者提出的这些尖锐的问题,作为一个母亲,她希望自己的女儿活着,但是作为奶奶,她也希望伤害孙女的罪犯被判死刑。

宣判前,曾经有一个记者问她:“你希望自己的女儿死吗?”  

“你说我应该怎么回答,你说有母亲‘希望’自己的孩子死吗?”

  这个老人对我说,“你知道当时我是怎么回答的吗?我对着那个记者说——”‘是的,她犯了法,将孩子害成了那样,我恨她,她不是我女儿。’““那法庭开庭时你会去看吗?”“不,我不想看到她。”“你不想再看你女儿最后一面吗?万一最后……”  

这个老人当时就被吓着手足无措,干瘪的手茫然无措的抖动着,身体里面不知是愤怒还是怨恨。过了好一会,慢慢缓过来的老人回答:“我害怕了,所以后来我还是到法庭上看了我女儿一眼。”   

接下去许久的沉默,让老人恢复了谈话的勇气。窗户外下着小雨,在滴滴答答的雨声中,她回忆起这个家庭曾经的幸福。  

刘桂英的家庭情况

刘桂英结过3次婚,前后有4个孩子,刘元春排行老二,刘元林是最小的孩子,他们同母异父。

1969年,政府号召上山下乡,刘桂英带着三个孩子到了苏北沭阳龙集公社龙东大队插队。从1969年到1979年,刘桂英一家就住在三间草房里。刘元春那时14岁,刘元林只有4岁。刘元春很懂事,上学回来,帮着做家务,带弟弟,有时还到生产队里干农活,插秧,耕地,挑粪,什么都干,多挣一个工分,就能多8分钱。  

1979年,知青返城。一家人回到南京。但那时,刘元春正在和当地一个农民恋爱。回城后,尽管两地分居,她还是和农村的恋人结了婚。   

婚后,她生下儿子吴晶。然而,丈夫却始终不肯迁到南京。为了这件事情,他们无休止地争吵,直到离婚后,又回来和母亲弟弟住在一起。  

刘桂英:“回城后,我们一家没有房子住,我带着孩子们在惠民河边上搭了几间草坯房,刘元春,我,还有小儿子刘元林,就这样住了一年多。后来刘元春有了孩子,我们也终于在热河南路分到了两大间瓦房,一家四口人在两间房子里又住了将近十年。”   

“这期间,你们一家的关系怎么样呢?”我问她。  

“虽然困难,但刘元春和弟弟的关系很好。她考进了南京出口丝绸服装厂当工人,刘元林也考进了下关副食品公司,专门管猪肉的调配。 早年,刘方媛刚出生的时候,她的抱被和小衣服都是刘元春给做的。“  

老人在讲述这些事情时,非常地安静。她常常沉默,眼神中流露出对过去的依恋。“那么困难的日子都过来了”,她悠悠地说,长叹了一口气。  

“那么,后来为什么会这样呢?”“还不是为了房子。”“房子?”   “是的,房子。”

从亲情到仇恨   

中午,全家决定到小区附近的一家餐厅吃饭。刘方媛显得非常开心。出门前,妈妈拿出了一顶蓝色的帽子,帽子是宽沿的,戴上后,刚好能挡住她的脸。  

从家中走到餐厅有三四百米远。出了小区的大门,要经过一段闹市。刘方媛拉着爸爸的手跟在后面,她很不喜欢戴上那顶帽子,不时地掀起来。

另一个小孩发现了她,他瞪大了眼睛,面部表情由惊讶到恐惧,一边往家长后面退缩,一边怯生生地指着——“看,那个小孩真丑。”

在餐厅里,食客们用各种各样古怪的神情打量着这一家人。刘元林和方健尽量表现出不在乎,他们抱着孩子穿过大堂,告诉服务员找一个隐蔽一点的位置。  

爸爸往刘方媛的碗里夹了一棵菠菜。

刘方媛不用筷子,用手去抓那棵菠菜,找到了菠菜的茎后,顺着摸到了菜叶,她非常仔细地用手将三瓣菜叶抚摸了一遍后,很骄傲地宣布———“这是绿色的!”   

然后,她用手将菜塞进嘴里,一点一点地咀嚼。

没过多久,刘方媛就厌倦了吃饭的游戏,突然提出要一部玩具手机。父母告诉她,“等吃完饭以后再去买。”

这个回答让刘方媛不开心了,她躺在椅子上,仰面朝天,喉咙里发出如同刀片划在玻璃上的声音。

方健忙用帽子将女儿的脸盖上,冲着她说:“你这样把别人吓着了!”  

这更加刺激了刘方媛,她的情绪有些失控,一把打掉脸上的帽子,用当地话尖叫——“你犯嫌死了!” 随后,她愤怒地用手抓坐在一旁的父亲,并拼命地打他的脸。自从被毁容以后,刘方媛常常爆发出惊人的焦躁。 

5分钟后,她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部蓝色摩托罗拉玩具手机。 

恶毒姑妈庭审现场

关于房子的矛盾

2002年10月29日,在南京三汊河派出所的拘留室里,刘元春蹲坐着。晚上11点,警官将她提了出来,审讯在深夜里开始。以下这段是审讯笔录———警官:你为什么要用硫酸泼你的侄女?

刘元春:我的弟弟刘元林伤害了我,刘元林是刘方媛的爸爸。

原来,刘元春原承租下关区三汊河新河一村3号5幢2单元502室的公房,同楼同单元403室公房由刘元林及母亲刘桂英承租使用。

1993年4月30日,刘元林为欠债和刘桂英一同向刘元春立下换房字据,写明403室“房产权”归刘元春,502室卖与他人。此后,刘元春又与其前夫于1994年3月将502室“赎回”,1995年刘元林在403室结婚、居住,1997年8月,刘元春骑车摔伤后住回403室,刘元林一家搬至502室。

2000年7月,刘元林经母亲同意,领取了403室产权证,并于2000年10月诉至下关法院要求刘元春迁出该室。下关法院2000年判处刘元林败诉。2001年,刘元春向下关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她对403室的使用权,但被下关法院驳回,刘元春不服判决,上诉至南京市中院,中院维持了下关区法院2001年的宣判。于是,刘元春觉得法律对她太不公平,她决心实施报复。

在刘元春的一生中,她曾经数度站在法庭上,被不断地追索或讨要。她曾经和第一任丈夫为争夺儿子的抚养权对簿公堂;也曾经被第二任丈夫在法庭上追要经济损失;现在,她的弟弟为了房产又将她告上了法庭。  

她实在不能忍受这个了。 

剃刀般锋利的爱和恨   

吴晶,刘元春的儿子。自从母亲成为罪犯,他就没有回过家,对亲戚也东躲西藏的。 他是刘元春这辈子唯一倾注了所有感情的寄托。“妈妈非常爱我,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出事后的半小时,刘元春挟着被子去自首。

下午5点,吴晶跑到派出所,央求警官让他和母亲见上一面。刘元春犯下重罪,按照规定,这个要求不可能被答应。他只能蹲坐在派出所门外,母亲被押送出来的时候,吴晶冲上前去,母子擦肩而过,在不超过三秒的对视中,母亲对他说———“早点回去,别瞎想。”

在决定行动的前一天晚上,刘元春对刚刚找到工作的儿子说过这样一段话———“妈妈已经将你带大了,现在你已经成人了,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妈妈明天也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一个你找不到的地方。”

吴晶以为母亲只是会像往常一样,出去打一份零工———“如果你们能公正地看待我的母亲,就会发现她的这一辈子活得非常艰辛,下放—返城—下岗;离婚—再离婚—被亲人冷漠,她都遭遇了。这一切又都应该由谁来谴责呢?我的妈妈是一个罪犯,但她不是天生就想作恶。”

这个女人的一生遭遇了太多的坎坷。在她的身上集中了社会、婚姻、家庭的诸多不幸。其中的任何一项都可能致一个弱女子绝望,何况这些矛盾在她一个人的身上纠缠。

她只能躲在用女人的天性所构筑的角落里,本能地恪尽作为母亲的职守。当吴晶长到10岁时,刘元春看着儿子即将长大成人,考虑着为儿子找个可以依靠的男人。

这样,她通过报纸上的征婚广告完成了第二次婚姻。但她真是太不幸了,这次的婚姻依然不能和睦,她的丈夫不能容忍刘元林长期住在楼下的房子里,也因为家庭琐事,他们大吵大闹,邻居们曾经看见刘元春被丈夫摁住头猛击地面。 

刘元春的婚姻再次宣告失败。1997年7月。吴晶初中毕业,读高中要交一笔赞助费,刘元春出不起这笔钱。烈日下,母子俩骑车到卫岗的一所中学求情。 

一路上,吴晶和母亲有说有笑,在经过一个斜坡时,吴晶加快车速,冲了下去,刘元春也下意识地低头用力。

一阵很闷的撞击声。吴晶回过头时,看见母亲倒在了路边的花坛上。车祸使刘元春的半边脸面瘫,失去了工作的机会。每个月,她和儿子靠180元的救助和单位发的80元的补贴生活。

2001年5月。一个春天的下午。吴晶看见舅舅和法院的人进了家门。刘元林:“你先下去一下,不要管。”

站在楼下,吴晶听见了母亲号啕大哭。刘元春被前来强制执行的法官和弟弟拖出了家门。

当天晚上,吴晶和母亲住到楼上的单室间里。睡在客厅的小床上,他看见妈妈房间里的电视一夜没关,音量开得很大,但还是听得见母亲的哭泣。报复的种子在那晚被埋下。

这年秋天,刘元春骑上自行车,在太平南路的一家化工品商店里,她花7元钱买了500毫升硫酸。回来后,刘元春将一半硫酸倒掉,一半装进了一只蜂蜜瓶内。但刘元春没有立即行动,那瓶装着浓硫酸的蜂蜜瓶子在刘元春的床下放了一年时间,直到儿子毕业工作了,她觉得没什么牵挂才开始实施自己的复仇计划。 

对这个女人来讲,爱和恨都极鲜明,如剃刀般锋利。法庭审理前,吴晶四处托人为母亲寻找一个律师。

吴晶没有钱,但一个同学的亲戚是律师,他答应帮忙。意外的是,在看守所里,刘元春拒绝了这位前来探望的律师。

“我们请不起律师。”她说。她曾对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说,“不是我没理,是我没钱。”

在法庭上,刘元春偏执地认定自己受了很大委屈,甚至当众说出了一句法学经典,“一次错误的审判远甚一次犯罪。” 让姐姐判死吗? 最初的锐痛过去后,一切都开始慢慢平静下来了,变成一种钝痛。 

出事后的刘方媛

出事后,刘方媛就没法上学了。她母亲在家里支起了一个小黑板,往女儿的手里塞过去一支粉笔,告诉她随便写一些字,比如说写自己的名字。  

孩子一边念“刘———方———媛”,一边艰难地用粉笔写字。黑板上出来的却是一串歪歪扭扭的曲线,什么字也不是。“妈妈,我写的对吗?”刘方媛满怀期待。

“哦———对,写得很不错。”方健笑着说,眼圈却红了。

方健说:我真的不敢想象将来。我和她父亲曾经想过,当时要是被硫酸泼死了也就算了,现在,像她这个样子,以后怎么面对啊。

2002年12月底。经过了将近两个月的蜡化后,刘方媛两侧鼻翼逐渐脱落。脱落时,刘方媛摸到了半挂着的鼻子。她有些惊慌地将这个发现告诉了妈妈。 “媛媛不怕,掉了以后还可以再做,新做的比以前的还好看。”“真的吗?哦,我有新鼻子了。”

南京市聋哑学校盛情邀请刘方媛去做客。刘方媛已经是一个盲童。方健和刘元林觉得女儿将来也许得到这所学校读书。“也许,和同样看不见的孩子在一起,她能得到更多的经验。”方健说。 在聋哑学校的几天里,那些孩子围着刘方媛,拉着她的手,彼此用听觉进行交流 。  

这是钢琴的键盘。”一个孩子告诉她。刘方媛:“这个我以前见过的。” 刘方媛在聋哑学校最大的成就是学会了弹一些简单的旋律,但即使是一支最平常的曲子,从她的手指中流淌出来,还是会给小客厅里带来从未有过的欢乐。

只有一次,她央求爸爸带她回到从前的学校。放学的时候,在川流不息的校门口,她的脸用帽子和衣物遮着,父亲站在她的身边,她竟然能用耳朵听出一些老同学的声音来。她的朋友们搀扶着她坐到了从前的位置上,刘方媛坐在那里,在教室里阳光下,寻找曾经属于她的时光。

“我想在这里上一节课再回家。”她对爸爸说。“老师们都下班了。”“那我坐在这里等。”“回家吧,学校要关门的。” 刘方媛尖叫了起来,双手乱舞,抓向父亲的脸。医生认为,她如果一生下来就看不见东西不是最坏的结果,最坏的结果是她曾经看到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今昔有了比较。是否希望刘元春判死刑,在刘元林和方健之间略有点差异。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宁检公刑诉(2003)1号起诉书指控刘元春犯故意伤害罪。2003年3月6日,法庭第二次庭审后,他们就有种预感———刘元春不会被判死刑。当法官宣布休庭时,刘元林抱着女儿冲到了法官的面前,他拉开女儿挡在脸部的手,将面孔贴在法官的面前。“你看看,你看看,你一定要为孩子讨个公道啊。”刘元林说着。母亲方健也冲了上来,一把撩起孩子的上衣,瘦弱的胸部布满了伤疤。在生人面前,刘方媛像一只枪口余生的小鸟,颤抖着,紧紧搂住爸爸的脖子,整个身体蜷缩成一团。

审判结果

4月11日下午2时30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审官滕云宣读了判决书———“被告人刘元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罪工具蜂蜜瓶一只予以没收……” 听到判决,方健愣在那里,她怔怔地,满眼悲愤,几分钟后,她冲着法官嚷道,“我要上诉!”

在法庭外的台阶上,父亲抱着女儿等候消息。方健告诉刘元林判决的结果时,被女儿听见了,她用一种惊恐的表情小声地说,“她活着,还会来泼我的。” 方健和刘元林都很担心,孩子的姑妈活着,究竟会在孩子的心里留下多深的阴影。

几天后,他们采纳了旁人的建议,到南京大学心理学教授桑志芹那里接受辅导。“你们自己对这件事情怎么想呢?”教授问。刘元林:“说心里话,她毕竟是我的姐姐,如果她不犯这么重的罪,我也不希望她死……”  “不!”———方健在一旁打断了丈夫的话———“我就是要她死!”

换脸

相信没有一个8岁的孩子经历那么多手术。半年中,刘方媛已经十多次躺在手术台上,将身体上的小块皮肤取下,移植到面部,替换那些被烧毁的皮肤,同时尽量恢复面部重要器官的生理功能。 江苏省人民医院的一个医生说,“这就像是缝一个破损了的足球,最可能的效果也只是让那些伤口不暴露在空气里。”

3月26日,方健和刘元林带着女儿去了北京。专家们诊断的结果让他们欣喜,女儿的左眼还有光感,不排除恢复部分视力的可能。这个消息同时也让他们感到紧张——假如女儿真的通过镜子看见了自己,她能承受吗?我们该怎样解释她的模样,说服她这一切都是可以承受的?

南京军区总医院。烧伤整形外科洪志坚博士正在负责一项有关于“换脸术”的学术课题。就换脸的可能性,他曾经亲自检查了刘方媛的面部情况,以他的观点看来,刘方媛的情况比较适合于这项手术的条件。他说,现代人体复合组织移植的发展已经为整形外科创造了新的可能性。这项手术让人感到神奇——从供体的脸上切取皮肤和皮下组织,包括表情肌,还有支配表情肌的面神经,营养这部分组织的血管。接着将整张人脸移植到患者的脸上,接上8根动脉和静脉,缝合神经,手术中的难点是处理产生人的面部主要表情的唇部和眼眶周围的肌肉,加上如果能很好地控制住慢性排异的话,那么手术的过程便可以宣告完成了。

医学的昌明为未来提供了足够的想象空间。困难的是,如何说服孩子的母亲接受这项前人没有做过的手术?又如何寻找到一张能够替代孩子的脸?那家孩子的父母又如何看待与自己家亲人同样模样的刘方媛?这里面还牵涉到一个伦理的问题。但刘元林相信,给女儿换一张健康的脸只是迟早的问题,既然医学科技没问题,剩下的就是其他条件的逐步成熟。 

刘方媛手里拿着一根韭菜,放在自己的头上充当头发,然后,她吐出舌头,用自己的脸吓唬一个还抱在怀里的婴儿———“啊———呜———啊———呜———”这是2003年的初夏。刘方媛的世界依然是童年。

刘元春就此开始了她漫长的铁窗生涯。她的儿子吴晶告诉我,他终于可以去监狱看望妈妈———“我会常去看她,我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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