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00:03:10来源:法律常识
警察办理案件,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动送检察院,检察院会怎么处理呢?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作出不起诉决定,起诉决定,或者将退回公安机关侦查。
下面分别说说以下几种情况:
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其中法定不起诉是这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酌定不起诉是指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
最后是证据不去不起诉,是符合指以下情形,可以作出: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诉讼决定的,应当制作不诉讼决定书,公开宣布,并且应将不诉讼决定书送到被不诉讼人和他所在的单位。如果被不诉讼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不诉讼决定在法律后果上隶属无罪。
第二,检察院对于移交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最长是一个半月做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第三,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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