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6 05:46:09来源:法律常识
为构建和谐共融、良性互动的亲清检律关系, 2021年11月25日,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按照《个旧市人民检察院、个旧市司法局关于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的意见》,与个旧市司法局共同召开检律协作座谈会,研究解决检律协作互动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和建议,借此推动检律良性协作。
构建“亲清”检律关系
会上,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包颖宣读了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检律协作构建新型亲清检律关系的实施意见》,介绍了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保障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协商的权利;检察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应当符合法律、纪律规定和检察官职业道德要求等方面的情况。
与会律师对个旧市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律师阅卷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对律师参与认罪认罚、羁押必要性审查、审查批捕阶段加强检律沟通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同参会律师就协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度交流。
包颖副检察长表示,今后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检律良性协作:
一是构建好“亲清”检律关系,强化检律法律共同体意识,促进合法、规范、有序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
二是要进一步畅通检律沟通渠道,探索检律深度交流合作模式,推动同堂培训,共同提升法律素能。
三是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在检察环节中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进一步探索检律互动领域,提升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