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18:40:11来源:法律常识
2018-11-03 20:50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邵巧宏 通讯员 杨杨 戴军芸
11月2日,宁海县司法局派驻宁海检察院的2名首批值班律师走进检察服务中心,对该院审查的4名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疑答惑等法律帮助,对1件认罪认罚具结书进行见证,以及对16件案件提出书面意见。
“值班律师‘入驻’检察院,有助于发挥值班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犯刑事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有利于加强犯罪嫌疑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值班律师张筱娜说。
据悉,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自2018年10月26日实施,为深入贯彻执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检察官应当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值班律师应当在场”等相关规定,宁海县检察院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就值班律师问题会商宁海县司法局,并达成一致意见。该院在检察服务中心配备一间值班律师工作室,配置专门电脑、打印机,并与互联网连接,为值班律师开展工作提供环境便利。
此次值班律师进入宁海县检察院开展法律帮助,标志着该院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值班律师制度正式步入实践阶段,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也预示该院与县司法局在共同构筑新型检律关系,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