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14:14:08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关于上班途中滑倒摔伤是否算工伤的话题上了微博热搜,引起了广大网友的讨论。
黄女士是贵州贵阳一家幼儿园的幼师,今年是她在这家幼儿园工作的第11年。18号早晨,她走到幼儿园门口正准备进去上班时,意外发生了。
贵州贵阳市民黄女士:屁股着地,(台阶的棱角)就磕到了我的尾椎这个位置了。黄女士告诉记者,受伤后她只能趴着,为了治疗受伤的尾椎骨,她可能还要趴上一个多月。在她看来,这应当算作是工伤,可是单位的领导却给了她不一样的答复。
贵州贵阳市民黄女士:当时我们领导给我讲,你这个情况通过上面领导判断,不属于工伤,从现在开始,我后续的费用都需要我自行承担。更让黄女士担心的是病假期间的工资问题。为此,记者咨询了律师。
律师王国庆:这个从工伤保险条例里面去比照的话,工伤保险条例只认定了在上下班途中合理的线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是乘坐了火车、渡轮、客车等等引起的事故,导致自己受伤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工伤。因此从工伤保险条例认定来看,像她在上下班途中因自己的原因摔倒的情况下,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记者:如果是在单位工作期间,被外派出去,在外面摔倒的情况下,能否被认定成工伤呢?
律师王国庆:可以的,因为她是在履行她的工作职责的时候摔倒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律师告诉记者,关于黄女士担心的在治疗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也有具体的规定。
律师王国庆:根据她的工龄来认定她的医疗期,认定了医疗期以后,就会结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计算她的病假工资,并不说是全扣。比如说上班五年以内的会有3个月的医疗期,10年以上你的医疗期可能达到12个月。医疗期内(应发)工资是你本人的工资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