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01:19:09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家住莱西市南墅镇的郑某希再次来到莱西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更换假肢的钱已经打到我的卡里了,感谢援助律师,感谢政府,一分钱不花就为我解决了大麻烦”郑某希拿着胜诉判决书,由衷的感谢市司法局为其解决了其妻刘某平交通事故致残后,更换假肢费用的难题。
2021年6月22日,莱西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一起特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已经调解结案,相关的赔偿款项均已执行到位,而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刘某平却要再次起诉解决后续治疗费用。经详细了解得知,2016年11月臧某驾驶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遇郑某希驾驶二轮摩托车载其妻刘某平,因臧某操作不当两车发生刮擦,交通部门认定臧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导致刘某平右腿截肢,被认定为五级伤残。2018年,刘某平及丈夫诉至莱西市人民法院,要求臧某方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包括假肢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残疾赔偿金等近70万元。莱西市人民法院调解结案,要求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刘某平及丈夫经济损失共计39万元。
现如今,刘某平原先安装的假肢已到使用寿命,如不尽快更换将导致其生活不能自理。然而,每次更换假肢需要约3.5万元,3至4年就需要更换一次,原先的赔偿款已不足以支付后续更换假肢的费用,这让年近70的夫妻二人愁眉不展。
了解到以上事实,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尚云飞第一时间指派熟悉交通事故类案件的山东恒日律师事务所孙福梅律师为其办理该案,案件办理过程中,援助中心组织律师查阅原始档案、深入分析案情、了解法律适用、讨论案件可诉性,最终认定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仅概括性约定赔偿数额,并未列明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不应认定为是针对本次事故的终结性赔偿,不影响刘某平对后续更换假肢费用继续向保险公司索赔。考虑到案件已经调解结案,再次起诉面临困难,莱西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尚云飞积极沟通办案法官,协调为刘某平再次起诉立案。
经诉讼,莱西市人民法院判决支持更换三次假肢的相关费用11.9万元,并载明届时若刘某平需继续配置辅助器具,可另行主张权利。现本案判决已生效,相关理赔款已支付给当事人刘某平。莱西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帮助受援人刘某平争取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维护了受援人的利益,既解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为刘某平的治疗提供了保障,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办理提供了良好的启发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