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2 20:50:43来源:法律常识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张定有 见习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田洋
6月12日上午,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内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被告人王某光、闫某飞、罗某军等14人涉嫌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经营、骗取贷款等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审理的首起涉黑案件,该案由内乡县人民法院院长成延洲担任审判长,由内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玉林等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为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内乡县人民法院制定了详细的开庭预案,出动30余名法警参与押解、值庭和安全保卫工作。同时,为充分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法院依法为部分没有委托律师的被告人全部指定了辩护人,确保了庭审的合法、规范、公开、公平。因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证据材料多、案情复杂,合议庭在此前已对该案专门组织公诉机关以及辩护人认真召开了庭前会议,控辩双方就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证据展示等程序性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
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县级“扫黑办”,公检法等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媒体记者及部分被告人家属20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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