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2 21:25:09来源:法律常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两会”精神,按照《关于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辽宁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要求,辽宁省委依法治省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厚植为民情怀,回应群众关切,组织省市两级同步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作为年度重点任务,采取 “十个一批” 举措,强力推进156个 法治为民项目落地落实,以法治环境、信用环境持续改善来促进和保障营商环境的根本好转,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民生领域和社会治理领域的热点焦点问题,健全完善配套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让立法更加符合群众生活需要,体现人民意志。沈阳、大连、本溪等地区组建立法专家团队,制定修订沈阳市社区建设促进条例、大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运用立法手段有效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
加大民生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鞍山、抚顺等地区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领域执法力度,加强住宅小区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大力整治执法领域群众反应强烈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铁岭市建立“铁岭阳光政法”执法司法监督平台,加强对全市政法领域执法司法活动监督,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
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网络赌博、盗抢骗、黄赌毒、黑拐枪以及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大连、朝阳等地区依法加强涉疫监管查处,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行为,依法严惩瞒报行程信息、暴力伤害防疫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制定出台满足新业态发展需要的政策措施,积极做好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法治保障。锦州、营口等地区稳妥审慎出台新业态管理政策,妥善处理劳动争议,解决企业员工因疫情未能按时返岗工作期间的工资发放等问题,依法有效保护新业态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
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民生领域热点问题,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措施,让群众享受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法治获得感。阜新、辽阳等地区整合资源,建立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统一查询平台,为群众和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指引。丹东市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和普及,建立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机制,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统筹法治资源和工作队伍,整合综治中心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纠纷化解资源,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打造矛盾纠纷“一站式”便民服务点,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盘锦市在全市婚姻登记处开展婚姻危机干预调解,有效化解家庭矛盾纠纷。葫芦岛市发挥律师团队在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当事人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培育壮大社区(村)法律明白人队伍,提升法律专业人才队伍素质。大连市开展法治队伍素能提升培训,全面建设社区(村)“法治超市”,就近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鞍山市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开展社区(村)“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制定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方案,扩大“法律明白人”队伍,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
针对不同行业人群和不同类别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公益活动,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辽阳市开展“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依法保障农民工权益。阜新市开展“百名律师进百家企业”法律服务活动,回应企业法治需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积极推动互联网 普法宣传工作新模式,以法律答疑、以案释法等方式,扩大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营口市推出“法治视界”和“掌上法庭”系列法治栏目,线上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盘锦市开展农家书屋法治志愿宣讲团基层宣讲服务,撬动新乡村法治文化,让法治深入农民心中。
加强执法司法部门和民政等部门协作配合,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构建司法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高效衔接的工作格局。本溪市依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将法治教育与心理健康紧密结合,建立中小学法治与心理教育中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锦州市出台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意见,整合救助资源,拓宽救助渠道,积极帮助救助对象解决困难。
在省委依法治省办的统筹推动下,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协作机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省委依法治省办将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及时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对各地区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定期向社会发布工作进展,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辽宁省省级和各市
法治为民办实事具体内容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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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法治为民办实事
十项任务
1.出台一批民生领域急需、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立法项目。聚焦城市供热、农村供水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消防安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群众自治组织负担减轻等全省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的热点痛点堵点问题,出台一批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
2.建立辽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统一查询平台。针对市民办事、企业经营和城市治理的不同需求,按照全周期理念、关联度特征,从分类编排、方便使用的角度,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分类整理、动态更新,有效提高法规、规章透明度和更新及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精准的法律指引。
3.着力解决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年检、锅炉压力容器、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公开公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规范执法检查和行政审批,坚决杜绝乱检查、乱罚款行为发生。拓宽民生领域监督途径和问题线索来源,查纠职能部门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4.建设整合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平台资源,打造基层“一站式”便民服务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辽宁样本,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将综治中心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纠纷化解资源有效整合,统筹法治资源和工作队伍,培育壮大社区(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发挥好律师团队引导当事人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现人民群众纠纷“一站式”解决。
5.开展整治非法泄露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跨境网络赌博、网络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和购买、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强行政管理部门信息安全监管,加强对生物特征等个人敏感信息保护,从源头防止信息泄露发生。
6.依法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构建全方位司法保护格局。出台校园欺凌防治等地方性法规,严厉依法打击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审理“套路贷”“校园贷”等犯罪案件。开展犯罪预防教育和心理疏导,教育改造未成年在押、在矫人员。
7.做好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法治保障。依法保护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和新业态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对难以直接适用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与当事人协商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新业态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关联单位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市场规律,稳妥审慎出台管理政策,保障新业态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8.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和普及,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开展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将案件受理与管辖分开,允许当事人就近选择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立案申请,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异地诉讼困难,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群众诉讼需求和合法权益。
9.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规定。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行为,依法严惩拒不配合封控管理、暴力伤害防疫工作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从政策法规层面作出相关规定,解决企业员工因疫情未能按时返岗工作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广泛开展防疫普法宣传,及时耐心化解矛盾纠纷。
10.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加强执法司法部门和民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主动帮助救助对象解决生活困难,保障当事人权利,形成司法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协同救助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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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法治为民办实事
十项任务
1.推进民生领域地方立法。制定修改院前急救管理条例、社区建设促进条例、绿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围绕民用建筑供热用热、城市排水、生活垃圾、客运出租汽车、养犬管理等领域开展立法调研。
2.着力解决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食品药品、金融服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公开公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拓宽民生领域监督途径和问题线索来源,查纠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便民利民举措。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系列政策,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对产权的平等保护。试点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楼宇,策划企业法律服务“百问百答”主题专栏,组织律师开展线上咨询、视频普法、线下服务。
4.做好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法治保障。依法保护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和新业态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压实新业态企业用工监管责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5.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将综治中心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各类纠纷化解资源有效整合,破解矛盾调处职能“条块分割”、复杂矛盾部门间承办转办联动不畅等难题。
6.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以扁平化指挥调度“三清”机制为引领,推动电诈类警情案件实现“日清零、月清仓、季清底”,打赢“反诈人民战争”。
7.全面提升司法保障水平。开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化解积案、超标的查扣冻、超期返还执行款、超期返还诉讼费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全覆盖。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建立一批深入基层、面向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落实全域通办制度。加强司法救助,保障困难群体权益。
8.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和普及。开展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异地诉讼困难,减少人员流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时保障群众诉讼需求和合法权益。
9.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治宣讲“进社区、进校园”活动,举办普法教育、家教服务、安全守护等方面讲座,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活动。
10.加强依法统筹疫情防控工作力度。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规定。严厉打击拒不配合封控管理、瞒报行程信息、造谣传谣、暴力伤害防疫工作人员等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疫情防控普法宣传,耐心化解防控中产生的矛盾冲突。
大连市法治为民办实事
十项任务
1.严格规范对涉企警情按规定时限受立案。关注涉企案件超期限受案立案问题,每月对警综平台涉企案件全部核查,督促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涉企案件超期限受立案问题常态化整治。
2.创新构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机制。成立大连市执法监督委员会,健全完善党委政法委执法司法监督机制,强化对群众举报投诉涉及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件线索评查工作,有效推进“营商环境看政法”专项行动。
3.制定《大连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大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注重坚持公平公正的立法原则,平等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注重突出强调预防为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在医疗纠纷处理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倡导以柔性方式化解医疗纠纷。以问题导向为原则,围绕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生态人文环境、监管执法等方面,制定《大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4.建立企业合规考察机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组建本地区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和飞行检查团队,建立检察机关对企业合规考察机制。
5.全面推进电子送达应用。通过引入送达平台,设立大连法院电子送达中心,成立专门的电子送达团队,集中处理两级法院电子送达任务。
6.打造“一站式”交通事故处理模式。通过升级诉调“一体化”平台,融合各大保险公司理赔系统,实现事故信息共享,事故处理、调解、理赔“一站式、全流程、闭环式”高效办理。
7.全面建设社区(村)“法治超市”。建立集法律咨询、纠纷调处、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劳动仲裁指引与代办等于一体的法治服务场所。
8.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选取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9.依法开展大连市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对全市10个区市县的24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相关政策落实、资金筹集及使用、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审计调查,依法促进民生项目规范管理,推动增进民生福祉。
10.设立社区金融服务站。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设立社区金融服务站,畅通社区居民与正规金融机构沟通渠道,普及基础金融知识和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突出以案说法,及时风险提示,帮助人民群众认清非法集资危害。
鞍山市法治为民办实事
十项任务
1.加强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立法,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制定《鞍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改《鞍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鞍山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
2.着力解决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定期检验、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工作。
3.多措并举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开展“保卫舌尖安全联合专项行动”,规范示范生产经营者从业行为。开展“道路客运打非治违工作”,形成多部门联合执法的道路客运打非治违工作机制,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环境。
4.在行政执法中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需行政相对人提交检验检疫、技术鉴定、卫生消杀等结果的,应当提供符合条件的技术机构清单供行政相对人选择。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事项清单。
5.开展整治对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持续对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持续对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和购买、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依法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制定《鞍山地区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工作指引》,规范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和综合救助。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重要作用,及时完善鞍山地区附条件不起诉办案规程,给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改过自新的机会。
7.做好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法治保障。保护新业态从业人员和新业态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企业通过与当事人协商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8.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群众和被隔离对象的生活服务、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9.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引导农民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10.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弘扬法治精神。适时组织典型法治案例和事件的编集、展播等工作,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加强对社会热点案(事)件法治解读,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抚顺市法治为民办实事
十项任务
1.加大立法公开力度,建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统一查询平台。以市政府网站为依托,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查询平台,方便公众实时查询和监督。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着力解决一批民生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做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解决执法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3.全面推进“人民反诈战争”,切实促进全民反诈意识和能力提升。开展“人民反诈战争”专项活动,打造集反诈预警、劝阻、反馈、管控为一体的打击治理体系,打好“全民反诈”全市同心主动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4.强力推进便民复议,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持续巩固深化行政复议代办点工作成果,增加行政复议代办点数量,加大现场听证和调解工作力度,做好行政复议后答疑工作,帮助当事人正确、全面理解行政复议决定。
5.着力构建保护未成年人体系建设,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做强做大中小学校双法治副校长“抚顺品牌”,针对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多、法治需求大的乡村学校学生进行法治宣讲,有效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犯罪。
6.有效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筑牢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防线。充分发挥“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化解百姓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作用,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和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7.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制度建设,做到“立案不用找关系”。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两级法院立案联动机制”,推出“当日立案、当场录入立案系统、当场缴纳诉讼费”便民立案举措。推行上门立案制度,对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
8.建立完善行刑衔接制度,打通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绿色通道。制定《抚顺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定(试行)》,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逐步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坚强合力。
9.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围绕违法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违法产生等食用农产品、食品等违法行为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决打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的攻坚战、持久战。
10.立足为民解困,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协同救助格局,实现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政策集合效应最优化,切实保障生活困难当事人的权利。
本溪市法治为民办实事
十二项任务
1.建立完善和推广线上便民服务平台。强化对“本溪市规章库”查询平台管理维护和使用推广,建立本溪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期),搭建“文旅”“政企银”“电子公交卡”利企便民的信息化平台,推动刚需便民事项上线“辽事通”,探索推广“一码监督”投诉举报平台,开通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跨省通办”业务。
2.加快推进完善民生领域地方立法。研究修订《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全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进行法治化管理,促进我市的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城市形象显著提升。
3.着力解决一批民生领城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细化完善本溪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深化电梯检验检测标准化改革,根治电梯超期未检等难题。
4.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从群众最关注的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多发的一般性矛盾纠纷入手,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及时发现区域内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有效解决行政争议。
5.强化网络监管力度,加强个人信息安全防护。开展全市网络安全自查整改,深入开展“清朗 ”系列网络生态治理专项行动。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强网络内容管理。
6.依法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开展“2022年儿童、青少年安全、法治服务”活动,开展参与式、体验式的安全、法治教育及相关法律服务。建立“本溪市中小学法治与心理教育中心”,将法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保障和推动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7.做好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法治保障。保护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和新业态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压实对新业态企业用工违法行为监管责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为新业态从业人员提供有效权益保护的法律途径。
8.办好“小案”“小事”,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开展“为民办好小案、小事”专项活动,真正解决一批人民群众身边的闹心事、愁心事、烦心事,努力把服务群众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办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9.打造法律护航中心,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建立集涉罪企业案件办理、提供企业发展遇到司法困局解决方案、民营企业员工权益保障、提醒企业注重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于一身的“民营企业法治服务中心”,依法保障企业合法利益。
10.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试行)》,集中解决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职履约等方面存在的不到位、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将《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2022年度)》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
11.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服务,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全面实施《法律援助法》,推行法律援助“容缺受理”制。在受援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但手续欠缺的情况下,作出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先予受理和审查,事后补齐相关材料。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开展便民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实行电话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尽援优援、优援快援。
12.打造普法宣传融媒体新平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入民心”活动。围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助推文明城市创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线,以实施推进普法“七项工程”为抓手,积极推动“互联网 普法宣传”工作新模式的建立,努力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普法宣传体系。突出“创文明城市、做守法市民”主题,拍摄制作普法宣传短视频,利用电视、微信、微博、短视频等融媒体平台,面向全社会进行播放推送,以法律答疑、以案释法的方式,扩大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文明城市创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丹东市法治为民办实事
十项任务
1.聚焦民生领域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解决民众实际问题。聚焦机动车停放、共享单车管理等民生改善领域,开展立法和论证,广泛听取和吸纳人民群众意见,保障地方立法直接反映和体现民情、民意、民智、民心。
2.多领域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自然资源、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年检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公开公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拓宽民生领域监督途径和问题线索来源,依法查纠相关责任。
3.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切实发挥复议为民利企效能。 有效履行行政复议监督和指导职能,通过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机关(部门)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机关(部门)具体行政行为,提升群众满意度和社会效果。
4.开展对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强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安全监管,从源头遏制信息泄露等安全隐患。加强对生物特征等个人敏感信息保护,筑牢个人信息保护“防火墙”。
5.实施跨域立案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面推行跨域立案服务,设立专门窗口,建立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机制,实现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效果。
6.有效整合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平台资源,打造基层“一站式”便民服务点。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丹东样本,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统筹各类法治资源和工作队伍,培育壮大社区(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实现人民群众“一站式”纠纷解决、“一站式”法律服务。
7.织密扎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依法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将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贯穿审判全过程,跟踪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8.为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保护新业态从业人员和新业态企业合法权益,对难以直接适用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与当事人协商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
9.加强多元化综合救助工作力度,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协同救助格局。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职能部门间的协助配合,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政法单位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后,对可能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及时将调查核实情况移送同级相关社会救助职能部门。
10.强化疫情防控的法治推动力度。严格贯彻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线上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效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看病就医和交通出行需求,做好疫情防控的普法宣传,耐心化解防控中产生的矛盾冲突。
锦州市法治为民办实事
十项任务
1.提高地方立法的透明度,动态更新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分类整理、动态更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精准的规则指引。
2.青睐民生“小事”,开展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小切口”立法。聚焦城乡建设管理、环境保护领域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制定《锦州市候鸟保护条例》,修改《锦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促进解决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实际问题。
3.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提升纪检监察质效。集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对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4.加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队伍建设和平台建设,打造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新模式。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基层政法、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资源力量,建立完善“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以“人民调解工作队”为代表的锦州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
5.多渠道筑牢个人信息保护“防火墙”。以“净网2022”专项行动为载体,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积极开展“断卡”行动,全力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依法规范企业采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
6.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优质法治保障。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安机关增设“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成立少年法庭,强化隐私保护力度,坚持当庭法治教育,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抓好流浪乞讨儿童救助管理。广泛开展校园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和能力。
7.进一步用法治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健全权益保障制度,完善加强劳动保障权益案件处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和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协调治理机制和守信激励等工作机制。
8.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和普及,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按照省院《关于跨域立案工作的实施规范》具体要求,坚持便利群众诉讼原则和依法办理原则,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引导当事人使用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诉讼活动。
9.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政法单位疫情防控执法司法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一线执法质量。
10.切实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的紧密衔接,以多元救助共同筑牢社会底线安全网。制定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
营口市法治为民办实事
十二项任务
1.制定《营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营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列为我市今年的地方性法规制定项目,为我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提供法律依据,积极回应群众在生活垃圾分类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
2.适时开展民生领域专项立法调研。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适时开展专项立法调研工作,对《营口市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管理办法》《营口市户外广告牌匾管理办法》《营口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进行调研论证。
3.制定公安机关服务保障民生36项措施。推出道路交通、户政业务、出入境管理、行政审批业务、边海防、企业校园安全监管、春耕备耕服务保障、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慎用企业强制措施等服务举措,切实保障民生。
4.创办“营口法院诉讼服务”公众号。建立“营口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涵盖审判流程、便民服务、法院信息等方面信息,满足人民群众司法线上“一网通办”需求。
5.实现“一站式”诉讼服务新升级。通过制定正面清单,公示“一次不用跑”诉讼事务12项,“最多跑一次”诉讼事务11项,实现除庭审以外事务均能通过立案一庭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结。
6.开展“法润滨城学子 检察蓝正护航”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向全市中小学、高等院校及民办学校学生普及相应的法律常识,进行法治教育。
7.开展2022年度“你点我检 食安为民”活动。开展2022年度“你点我检 食安为民”活动,强化食品安全监测和质量管控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8.深化“互联网 监管”执法。建立融合在线监控、高空视频、污染源全过程监控等系统的“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预警指挥调度中心”,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手段,推动生态环境监管从“人防”向“技防”转变。
9.出台公证“三减”便民服务举措。减轻群众证明负担,实行承诺制、核实制、容缺制。减轻群众办理流程,办证窗口实行A、B岗。缩减出证时间,对高龄、残疾、特殊情况及外地的当事人办理公证事项,给予特殊照顾,提供绿色通道。
10.建立“妇女维权法律顾问团”。以贫困、弱势妇女为重点服务对象,建立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队。通过向广大妇女提供普法教育、法律咨询、法律辅导和法律帮助等服务。
11.搭建小微金融纠纷多元化调解体系。成立营口片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自贸法庭根据诉调对接机制,灵活开展诉前委派和诉中委托调解,积极探索小微金融领域专业化、行业化的人民调解工作。
12.推出“法治视界”和“掌上法庭”系列法治栏目。建立“法治视界”“掌上法庭”专栏,新增设法治类节目,采取线上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形式,为广大群众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阜新市法治为民办实事
十项任务
1. 着力解决一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加大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民生领域执法力度。公开公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规范执法检查和行政审批,坚决制止乱检查、乱罚款行为。
2.建设整合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平台资源,打造基层“一站式”便民服务点。在全市广泛推广“彪哥”模式,打造“彪哥”调解连锁品牌。实现矛盾纠纷案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3.开展整治对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跨境网络赌博、网络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依法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严厉依法打击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依法审理“套路贷”“校园贷”等犯罪案件,严格依法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5.做好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法治保障。遵循新业态劳动用工市场规律,稳妥审慎出台管理政策,促进新业态用工和谐稳定,为新业态从业人员提供有效权益保护的法律途径。
6.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行为加强监管查处,对隔离、治疗期间或因各种措施导致不能复工期间的工资报酬问题作出相应规定,对拒不配合封控管理、瞒报行程信息、造谣传谣、防疫物资诈骗、暴力伤害防疫工作人员等涉疫情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7.开展城市停车场管理整治,依法治理城市停车难题,有效规范城市停车秩序。排查处理占用公共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解决停车场审批程序不规范、管理职责不明晰、停车难、乱收费等系列问题,规范城市停车秩序,有效满足群众合理停车需求。
8.开展规范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开展规范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公布校外培训机构整治“黑名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督导“双减”工作落实,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评估活动,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9.不断提升当事人诉讼服务获得感,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确保“胜诉退费”一笔不少。增设退费窗口,开设“胜诉退费”电话专线,努力依法、足额、及时退还胜诉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
10.开展“百名律师进百家企业”法律服务活动,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名律师进百家企业”法律服务活动,关注企业法治需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
辽阳市法治为民办实事
十项任务
1.出台民生领域急需、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立法项目。制定《辽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辽阳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规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2.建立辽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统一查询平台。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完成本地区现行有效的辽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公开。
3.完善12345热线法治为民知识库。提升12345热线在线咨询服务能力,及时收集、提炼、更新、完善与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为提升话务人员咨询及时答复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4.建立和完善各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依托全市四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发挥中心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平台作用,整合力量资源,推动“多中心”集成创新为“一中心”。
5.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断卡”“断流”“510”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大案攻坚,严厉打击犯罪团伙,坚决斩断犯罪链条。
6.公益诉讼检察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辽阳检察机关在全市开展“线上线下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7.建设政务服务驿站。推动高频便民事项“全市通办”,企业和群众可以选择任意一个政务服务驿站提出办事申请,收件后通过一体化平台转给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由相应管辖地审批部门进行审核、办理,相关结果由办理单位通过邮寄送达申请人。
8.实施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工程。持续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开展“两法一规”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为我市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优质的法治教育保障。
9.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重点面向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聚焦涉及劳动保障权益的迫切诉求和现实难题,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组织引导广大律师和法律志愿者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行动。
10.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卫生监督蓝盾护航专项行动。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疫情防控工作的卫生监督力度,推进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实,切实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盘锦市法治为民办实事
十二项任务
1.着力解决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执法力度。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年检、锅炉压力容器监管、游乐设施监管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2.建设整合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平台资源,打造基层“一站式”便民服务点。统筹有限的法治资源和工作队伍,实现人民群众“一站式”纠结解决、“一站式”法律服务,切实把矛盾就地化解。
3.开展整治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持续对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和购买、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依法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出台校园欺凌防治等地方性法规,严厉依法打击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
5.做好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法治保障。保护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人员和新业态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压实对新业态企业用工违法行为监管责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为新业态人员提供有效权益保护的法律途径。
6.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发挥线上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效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看病就医和交通出行需求,注重加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群众和被隔离对象的生活服务、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7.开展农家书屋法治志愿宣讲团基层宣讲服务。建立农家书屋法治志愿宣讲团,充分利用全市281家农家小书屋,撬动新乡村法治文化。逐步完善和拓宽“农家书屋”的法治文化服务阵地的功能,让农家书屋成为夯实乡村振兴的“法治文化粮仓”。
8.建立一站式退费便民机制。建立一站式诉讼退费机制,设立专项窗口集约一次性办结诉讼退费。除财政对账、决算期等特殊原因外,人民法院在收到退费申请相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退还。
9.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保障农资安全。对全市农资产品经营店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按照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经营台账是否健全完整,在售农资是否存在伪劣产品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要求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加强监督管理,维护农资经营者和农户合法权益。
10.实现户籍业务全城通办。开展户籍业务“全城通办”服务,申请人可自由选择全市任意一家户籍窗口申办户籍业务。疫情防控期间,对急需办理户政业务的群众,公安户政部门开通网上服务平台和业务咨询电话,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和预约办理服务。根据企业和员工需求,提供预约式办理和上门服务。
11.成立“反坑老联盟”,协助执法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市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招募“反坑老联盟”维权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参加保健市场乱象治理宣传活动,发现案件线索和监督举报“坑老”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重拳打击保健市场违法违规案件,震慑“坑老骗老”违法行为。
12.开展婚姻家庭危机干预工作。探索引入专业机构开展婚姻家庭心理疏导、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婚姻家庭关系修复的新路径,在全市四个县区婚姻登记处开展婚姻危机干预调解工作,在各村、社区开展心理咨询师服务试点。在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设立的指定地点,指派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专业人员,为办理离婚手续且自愿接受调解的夫妻进行心理疏导,纠纷调解,婚姻家庭关系进行指导、修复等服务,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铁岭市法治为民办实事
十项任务
1.出台民生领域急需、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立法项目。制定《铁岭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2.着力解决一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加大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规范执法检查和行政审批,坚决制止乱检查、乱罚款行为。
3.突出基层司法所职能作用,强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开展星级司法所创建专项活动,建立“三调联动”机制,有效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4.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考察,持续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对涉案民营企业家、涉罪的科研创新领域顶尖人才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强化科技创新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效落实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等制度。
5.积极开展民法典主题法治宣传。组建民法典讲师团,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5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现场为基层百姓答疑释惑,把普法宣传与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结合起来,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明显提高。
6.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政策宣传,提升用工单位守法意识和农民工维权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工程建设领域新开工项目实现“一金三制”全覆盖。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狠抓日常监察执法,强化违法惩处惩戒,确保欠薪问题动态清零。
7.大力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完善营商环境投诉办理工作机制,发挥12368诉讼服务热线、投诉邮箱等投诉渠道的作用,畅通企业当事人反映诉求的通道。规范窗口诉讼服务标准,落实“一次性告知”。广泛运用电子集中送达平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8.加强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规定。对拒不配合封控管理、瞒报行程信息、造谣传谣、防疫物资诈骗、暴力伤害防疫工作人员等涉疫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9.建立“铁岭阳光政法”执法司法监督平台。加强对全市政法领域执法司法活动监督,支持和指导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成立全市政法领域执法司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铁岭阳光政法”监督平台,建立集受理、交办、办理、评查、督导、管理于一体的工作体系。
10.构建反诈“一盘棋”宣传防范体系。完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构建具有铁岭特色的全民反诈“一盘棋”宣传防范体系,强化辖区内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工作力度,预防和减少网络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
朝阳市法治为民办实事
十项任务
1.推动出台《朝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朝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向常态化、制度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公民道德素养和文明城市品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2.着力解决一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针对多头多层重复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重点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突出问题。
3.开展对非法泄露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的整治行动。持续对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跨境网络赌博、网络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持续对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和购买、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做好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法治保障。切实保护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和新业态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对难以直接适用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与当事人协商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新业态企业和从业人员及关联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5.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增强便民利民实效。在诉讼服务中心统一设立跨域立案服务窗口并确定一名专职责任人,确保责任明确,工作有序开展,实现跨域立案“就近立案”“快速立案”,节约异地当事人路上奔波的诉讼成本,满足当事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诉讼需求。
6.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从全市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中择优选聘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活动,进行法治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健全完善检校合作和校园普法的长效机制。
7.筑牢矛盾纠纷源头化解防线,有效有力、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完善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人民调解体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
8.加强依法统筹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卫生监督“蓝盾护航”行动,加强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核酸检测场所、疫苗接种场所等重点部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9.科学解决停车难、乱停车问题。科学增设机动车停车设施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年内更新增设街路公共停车泊位17000个。强化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治理,加大电动自行车管理力度,推广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
10.推广智慧城管“随手拍”。运用朝阳市智慧城管系统,收集城市管理案件,通过“市民随手拍”,随时随地发现城市乱象,上报城市问题,不断增强群众参与度,有效解决一批群众最期盼、最迫切的现实问题。
葫芦岛市法治为民办实事
十项任务
1.打造文明规范执法环境,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涉及食品药品、生态环保、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执法人员“乱作为”、自由裁量权使用随意性过大、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2.建立生态环境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清单。探索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细化执法裁量权,规范行政处罚权行使,给予行政相对人一定容错空间。
3.加快推进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及12368服务热线的应用和推广。全面畅通“线上 线下”立案诉讼服务通道,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
4.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在全市开展法治环境建设与基层治理培训研讨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精神,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
5.开展整治对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的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依法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严厉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公安派出所开展涉拐案件线索专项摸排工作,推进解决无户籍未成年人落户问题。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在中小学校开展模拟法庭庭审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行为发生。
7.做好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法治保障。加强与市场监督、交通、邮政及总工会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与协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若干措施》,切实保护网约送餐员、快递员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和企业双方合法权益。
8.立足提升我市社会治理水平,认真开展渔港和渔船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制定《葫芦岛市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规范我市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9.建设整合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平台资源,打造基层“一站式”便民服务点。统筹有限的法治资源和工作队伍,培育壮大社区(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实现人民群众“一站式”纠纷解决、“一站式”法律服务,切实把矛盾就地解决。
10.加强依法统筹疫情防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拒不配合封控管理、瞒报行程信息、造谣传谣、防疫物资诈骗、暴力伤害防疫工作人员等涉疫情违法行为。做好疫情防控的普法宣传,耐心化解防控中产生的矛盾冲突。
来源:法治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