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3 02:05:56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龙港区税务局拟向社会公开聘任法律顾问,特此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为税务机关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税收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三)参与处理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
(四)参与民事、行政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等活动,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税务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五)为处置税务机关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二、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律师事务所不限);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4.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国家税务总局、省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相关事宜:
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请于本月27日前将《葫芦岛市龙港区税务局法律顾问报名表(外聘)》(详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于葫芦岛市龙港区税务局法制股。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4185163@qq.com。如有其他事项请与以下联系人电话沟通。
联系人:白天宇 电话:0429-2195509
葫芦岛市龙港区税务局法律顾问报名表(外聘).docx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龙港区税务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