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04:04:17来源:法律常识
截至2022年5月18日15时
丰台区封管控区域如下
封控区
成寿寺街道:
方泽园12号楼4、5、6单元;
王佐镇:
鑫湖家园C区8号楼;
玉泉营街道:
巴庄子139号D座,
今日草桥一期10号楼;
六里桥街道:
靛厂绣园3、5号楼,
靛厂锦园4、9号楼,
小井润园一区2号楼;
和义街道:
南苑北里2区10号楼;
石榴庄街道:
顶秀金瑞家园9号楼,
顶秀金颐家园6号楼2单元;
看丹街道:
韩庄子三里5号楼及5号楼前平房区;
太平桥街道:
华源一里12号楼(除底商外),
丽泽雅园5号楼;
五里店街道:
和光里小区15号楼1单元,
彩虹嘉园北区,
大井北里小区19号楼;
大红门街道:
海户屯7号楼;
新村街道:
新村二里17号楼;
北宫镇:
大灰厂135、137号,
盛德东兴小区南区8号楼;
青塔街道:
岳各庄村周转房、岳各庄清洁队宿舍、岳各庄村蔡家大院,
岳各庄市场公寓,
民岳家园东区5号楼、民岳家园西区7号楼1单元,
碾子坟平房区,
梅市口路43号院,
梅市口路甲12号院,
阅园3区1号楼;
卢沟桥街道:
丰台路口2、3、5、14、20-26、125、甲12、甲23、西23、乙5号,
大井村7号平房3-19、23、25-28、31-32、34-37号,
丰台路口29号院及其所在胡同,
大井后街188号内13号,
建邦枫景小区,
双林苑小区6号楼,
大屯村96-120、123-143、258-279、284号;
花乡街道:
新华国际中心乐乎公寓3号楼;
以上区域被划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管控区
成寿寺街道:
方泽园12号楼其他区域(1、2、3单元);
王佐镇:
鑫湖家园C区其他区域;
玉泉营街道:
今日草桥一期7、11、12号楼;
六里桥街道:
靛厂绣园其他区域,
靛厂锦园其他区域,
小井润园一区其他区域;
和义街道:
南苑北里2区3、4、9、15、16、17号楼;
石榴庄街道:
顶秀金瑞家园其他区域,
顶秀金颐家园其他区域;
看丹街道:
韩庄子三里7、8、9、11号楼及青年公寓;
太平桥街道:
华源一里10、11、13-15号楼,
丽泽雅园其他区域;
五里店街道:
和光里小区其他区域,
大井北里小区其他区域;
大红门街道:
海户屯其他区域;
新村街道:
新村二里15、16、18、19、20号楼;
北宫镇:
大灰厂139、141-1、141-2、143号,
盛德东兴小区南区其他区域;
青塔街道:
民岳家园东区、西区的其他区域,
阅园3区其他区域;
卢沟桥街道:
大井平房区其他区域,
京港澳高速以南、西四环南路辅路以西、卢沟桥路和丰体南路以北、程庄路以东的其他范围(除丰台路口29号院及其所在胡同),
双林苑小区其他区域,
大屯村其他区域;
花乡街道:
新华国际中心乐乎公寓其他区域和易美公寓;
以上区域被划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内
人员防疫指引
北京市疾控中心5月8日发布《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内人员防疫指引》,要求封控区“足不出户”;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原则上“非必要不出门”,如需出门,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防范区内人员尽量做到“两点一线”。
封控区
1.封控区内人员应服从社区(村)统一安排,做到“足不出户”,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2.封控区内人员应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是否存在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如有异常应立即报告,不得谎报、瞒报。
3.在取物品、核酸采样、扔垃圾等开门环节应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并于开门前后做好手卫生。因就医等特殊原因外出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
4.封控区内人员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住口鼻。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5.居室通风每日至少上、下午各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6.居室每日至少进行一次湿式清扫,以保持清洁为主,必要时进行消毒。
7.坐便器、淋浴排水地漏应及时补水,每天注水2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50ml。没有水封条件的,在使用后应加盖封堵,或使用硅胶垫、胶带等材料进行封堵。
8.坐便器冲水时,先盖马桶盖,再冲水。
9.清理垃圾时应将垃圾袋扎紧封口,外表面喷洒消毒后置于门口。
10.使用抽油烟机、排风扇时,应全程保持开窗自然通风。
管控区
11.管控区内人员应服从社区(村)统一安排,做到“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12.管控区内人员应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是否存在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如有异常应立即报告,不得谎报、瞒报。
13.管控区内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出门”,如需出门,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并做好手卫生。
14.管控区内人员在管控区内活动时应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社交距离,严禁在区域范围内的任何场所进行聚众打牌等聚集性活动。
15.管控区内人员核酸检测时应服从安排,分时分段采样,排队等候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并严格保持2米以上距离。
16.收取快递时,尽量不带入室内拆封,拆封时要戴好口罩手套,对外包装做好预防性消毒,拆封后及时丢弃外包装,并做好手卫生。
17.管控区内人员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住口鼻。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18.居室通风每日至少上、下午各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19.居室每日至少进行一次湿式清扫,以保持清洁为主,必要时进行消毒。
20.管控区内人员在管控期间,坐便器、淋浴排水地漏应及时补水,每天注水2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50ml。没有水封条件的,在使用后应加盖封堵,或使用硅胶垫、胶带等材料进行封堵。
21.坐便器冲水时,先盖马桶盖,再冲水。
22.管控期间使用抽油烟机、排风扇时,应全程保持开窗自然通风。
防范区
23.防范区内人员应服从社区(村)统一安排,做到“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24.防范区内人员应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是否存在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如有异常应立即报告,不得谎报、瞒报。
25.防范区内人员尽量做到“两点一线”,不参加聚集聚餐,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26.防范区内人员应积极配合区域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时要服从现场安排,有序排队,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不扎堆、少交谈,检测后应戴好口罩立即离开,回家后做好手卫生。
27.收取快递时,尽量不带入室内拆封,拆封时要戴好口罩手套,对外包装做好预防性消毒,拆封后及时丢弃外包装,并做好手卫生。
28.防范区内人员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住口鼻。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29.居室通风每日至少上、下午各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30.居室每日至少进行一次湿式清扫,以保持清洁为主,必要时进行消毒。
31.坐便器冲水时,先盖马桶盖,再冲水。
32.使用抽油烟机、排风扇时,应全程保持开窗自然通风。
来源 丰台疾控
实习编辑 赵司尧
流程编辑 邰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