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3 05:08:52来源:法律常识
文章来源 | 门头沟检察微信公众号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启动以来,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及量刑建议工作。2019年1月至11月,认罪认罚适用率达73.15%,量刑建议采纳率96.62%,认罪认罚适用率和量刑建议采纳率均位居全市第一。
加强工作统筹,强化考核监督,推动形成认罪认罚工作内部合力
以考核为激励,倒逼认罪认罚适用率提升
门头沟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全院考核“一揽子”工程,通过将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作为基础项业务考核指标纳入部门、部门主任及检察官考核体系,例如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70%可获得基础分,否则不得分;量刑建议提出率必须达到100%,才可得分。通过以考促效,倒逼检察官积极履行主导责任,不断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率。
以信息化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认罪认罚工作不断取得突破
依托门头沟区检察院研发的“慧数慧检”信息化管理云平台,建立每周通报制度,每周自动抓取检察人员工作日志数据生成认罪认罚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分析各办案组认罪认罚、量刑建议数据及排名情况;院党组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每周听取汇报,对于认罪认罚适用率较低排名靠后的办案组,分析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对策。通过数据化分析及科学化引导,促使检察官不断增强认罪认罚适用的主动性,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率。
以全院联动为支撑,整合内部力量推动认罪认罚工作向纵深发展
门头沟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驻看守所检察人员采用教育谈话、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向犯罪嫌疑人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意义,提升了认罪认罚制度的的知晓度,有效提高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检务督察部定期督察各部门、各办案组认罪认罚数据情况,通报案卡填录等问题,督促检察人员养成细致、严谨的办案习惯。
强化沟通交流,推动“四方协作”,为制度落实铺设“快速路”
牵头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形成区域内认罪认罚工作共识
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门头沟区检察院主动与区公安分局、法院、司法局积极沟通,牵头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深入磋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流程衔接、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值班律师介入时间和方式、适用缓刑案件中社会调查和居住地核实的具体办法、量刑建议的提出及采纳等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公、检、法、司达成共识,形成了区域内共同推进认罪认罚工作机制的合力。
依托培训沟通,积极传导认罪认罚、精准量刑的办案理念
加强对公安机关的引导,通过开展检察院主导的公检法联合培训的方式,向公安机关传导在侦查环节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加快办案效率、节约办案资源的理念,倡导公安机关从侦查环节推进认罪认罚工作。坦诚与法官沟通精准量刑的方法和标准,加深对量刑规则的理解与适用,在一些难以把握确定刑的案件中与法院提前沟通,有效提高精准量刑建议的准确度。
积极开展诉讼协商,与辩护人推进教育转化工作
门头沟区检察院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开展细致释法说理、与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共同开展教育转化工作,使犯罪嫌疑人认识到法律的威慑力、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积极促成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促成其与被害人和解,化解社会矛盾。
创新工作方法,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提升认罪认罚办案质效
构建本区常见罪名量刑、判刑数据库,为精准量刑提供数据支持
门头沟区检察院统计分析了全区2016年至2019年常见罪名的量刑和实际判刑情况,汇总集成为常见罪名数据库,为承办人精准量刑提供数据支撑。数据库罪名涵盖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贩卖毒品、妨害公务、交通肇事等案件量较多的罪名,内容除包括量刑和判刑数据对比外,还最大限度列明可能影响量刑的各种因素。承办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常见罪名数据库即可提出明确、精准的量刑建议。
制作认罪认罚宣传片,全力推进认罪认罚宣传工作
门头沟区检察院制作了认罪认罚宣传片《你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吗?——认罪认罚十问》,该宣传片结合条文讲制度,结合案例讲政策,生动地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介绍了认罪认罚制度的渊源、概念、程序、适用条件、是否认罪认罚和认罪认罚阶段对量刑的影响、恶意上诉的后果等,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识到主动认罪优于被动认罪,早认罪优于晚认罪,彻底认罪优于不彻底认罪,稳定认罪优于不稳定认罪,有效降低了教育转化难度,提升了认罪认罚适用率。
简化办案文书、庭审程序,提高办案效率
门头沟区检察院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制作《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律师援助通知书》和速裁程序适用的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表,简化了文书格式。同时,对于符合速裁、简易程序的案件一律适用速裁、简易程序,简化庭审程序,提升办案效率。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利于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提出了更高标准。今后,门头沟区检察院将继续以“三个适用”和“三无一有”为指引,按照“全面适用、依法适用、重点适用”的原则和“无禁区、无条件、无穷尽、有例外”的工作要求,充分履行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制度工作中的主导责任,全面提升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和办案质效,切实加强量刑建议工作,不断探索出认罪认罚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
(文字:高歌 编辑:罗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