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3 14:56:31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由淮上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肖某等10人涉恶案件向淮上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肖某、程某光等10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建议判处五至七年有期徒刑、三至五年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
淮上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2018年2月以来,肖某、程某某领导组织多人多次通过追逐、拦截、逼停车辆、言语威胁等手段,查扣当事人液化气钢瓶及车辆,收取“安全履约保证金”,在蚌埠市市区瓶装液化气行业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并已构成以肖某、程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肖某等十人追逐、拦截他人,非法查扣占用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10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淮上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隔离、防控工作要求,承办检察官利用远程提讯系统提讯犯罪嫌疑人,认真听取辩护律师认罪认罚相关意见,本案10名犯罪嫌疑人中,除首要分子以外的7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来源:蚌埠日报全媒体
记者:吴媛媛 通讯员:刘笑鹏
编辑:侯 靖
校检:谢祖武
监制:成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