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4 00:08:08来源:法律常识
16年前,满怀憧憬的阳黎嫁给一个大她7岁的男人,以为能过好日子,殊不知他脾气时好时坏,爱喝酒,喝多了酒后打孩子、打老婆。结婚16年以来,她记不清被丈夫打过多少次,面对丈夫的家庭暴力,她成了一只“沉默的羔羊”。但是四个月前的一天,不堪家暴的她将丈夫掐死在自己家中。
家暴的受害者如何一步步成为施暴者?家暴犯罪如何量刑?3月15日,记者采访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办案民警和阳黎,了解了这起家暴典型案件背后的故事。
图/王昕
夫妻争吵 厮打失手酿成悲剧
“没有想到,我对家暴的沉默,让孩子成了最大的受害者。”3月15日,33岁的阳黎对记者说,她一脸憔悴,头发有些凌乱。这些天,她已经从单位辞职想全力照顾儿子,虽然她还不知道,自己将面临怎么样的判决。
四个月前,不堪家暴的她掐死了丈夫李明远,三口之家瞬间分崩离析。
2014年11月26日,阳黎下班刚出厂门看到丈夫李明远在路边,但一走进就闻到满嘴的酒气,阳黎气不打一处来,加上之前吵架还在冷战中,阳黎没有搭理李明远,就自己回家了。
“我接你下班,你为什么不理我。”吃过晚饭,李明远和阳黎又吵起来,为了不影响孩子,阳黎到卧室换睡衣准备休息。李明远随后也进到卧室,边骂边打了起来,阳黎抓破了李明远的脸,脸上的刺痛让李明远火冒三丈,他下床到厨房找到菜刀,持菜刀到卧室比划着,扬言要砍阳黎。
“爸爸,妈妈,你们在干什么。”阳黎和李明远吵架,惊醒了14岁的孩子晨晨,晨晨劝父母不要吵了,就回到了卧室。李明远丢下菜刀,又开始动手打阳黎,扬言要掐死阳黎,两人摔打在地上,互相掐着对方的脖子。不一会,李明远的手松了,人也不动了,阳黎吓坏了赶紧拨打急救电话。
医生到现场检查李明远,发现已经失去生命体征。
妻子自首 丈夫哥嫂再三求情
“我掐死了自己的丈夫,你们赶紧来现场吧。”悲剧的发生,出乎阳黎意料,她还是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报警自首。
接到报警后,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民警赶到现场后,迅速取证,阳黎对所做事实供认不讳。
“当时眼前是他要掐死我的样子,所以没放手,一直掐着他……”脸上、嘴角有淤青的阳黎回答着民警的问话。
当日,阳黎涉嫌故意伤害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李明远的哥哥和嫂子到现场后,不断向民警求情,表示阳黎是个好人,希望能从轻处理。
办案民警高巍华介绍,办理了那么多案子,这个案子最头痛,不是头痛办案的困难,是因阳黎自首后,李明远哥哥和嫂子再三求情,以及深入调查李明远时,亲人及邻居对阳黎的同情,李明远脾气时好时坏,爱喝酒、爱打老婆。而阳黎也表示,要不是因为孩子,早不和李明远过了。
“家暴案件让孩子成为最大的受害者。”高警官通过和晨晨交谈后了解到,在晨晨的记忆中,父亲经常醉酒后打母亲,有一次还把母亲打伤了。事发后,名列前茅的晨晨成绩严重下滑……
3月9日,由于婆家人多次求情,阳黎被取保候审。在等待开庭的日子里,阳黎想争取多和儿子呆一些日子。
酗酒家暴 一味忍受再无他法
丈夫被掐死,妻子被刑拘,16年的婚姻,他们有着怎样的爱恨情仇?
悲伤的故事,也一样以幸福为开头。
16年前,阳黎和李明远在西安打工中认识,经过热恋之后,两个人走到了一起。
2000年,李明远来到新疆打工。
但是后来,李明远逐渐染上了酗酒的毛病,喝酒越来越厉害,无法好好工作,工作也越来越不好找。
近十年来,李明远一年也就工作三四个月,收入不稳定,主要依靠妻子养家。慢慢地,喝醉之后,李明远对阳黎的打骂便成了家常便饭,这个家庭笼罩在了家庭暴力的阴影下。
最严重的一次家暴,周围邻居都看到李明远在殴打阳黎,在阳黎饱受暴力时,没有人告诉过她,对于这样的事情,她可以寻求外界的帮助。
“她常常带着伤上班,一问就说家丑不能外扬,为了孩子,她说什么都可以忍。”阳黎的好朋友晓张表示,面对李明远的家暴,性格内向的阳黎一味忍受别无他法,她们认识了4年,原来在前后院子住过,对于丈夫家暴的事情,阳黎连这个好朋友也不愿意多说。
如何量刑“应当提倡处罚轻刑化”
这样的沉默和忍受,一直延续到2014年11月26日悲剧的发生,阳黎掐死了自己的丈夫李明远,然后自首。
乌鲁木齐熙康心理服务中心主任高明学表示,家庭暴力最可怕的结果就是触犯法律。但是,所有家庭暴力的前期都存在着一定的社会、家庭和个人心理因素的影响。尤其是个人的心理因素方面,是最容易被忽视的。本案中的李明远工作不稳定、收入没保障、酗酒,并且被身边人指责,因此内心会更加自卑,而自卑的极度积累就会形成愤怒,进而以暴力的形式爆发,变成家庭暴力。
而本案中的妻子阳黎,虽然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但除了一味忍受并未寻求他法。终于,因为长时间的压抑也导致内心的反抗情绪突涨,以致失去了自我控制。
所以,面对家庭暴力:第一,不能一味忍受或忍让,要以最恰当的方式来“交流”,让对方可以感受到给自己造成的痛苦。第二,应尽快向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求助,帮助解决当事一方或双方心理成长中潜藏的某些障碍。
在这起家暴中,受虐的阳黎走上了以暴制暴的犯罪道路,这类特殊刑事案件应该如何定罪量刑?
“应当提倡处罚轻刑化。”曾代理过不少家暴案件的新疆仕诚律师事务所康伟律师说,3月4日刚刚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专门提到:杀害长期施暴人可酌情从宽处理。康伟律师认为,受虐女性的犯罪通常是因为长年被施暴,心理受到摧残,而其杀人的行为是特定的,对社会中其他人的危险性较小。因此,在量刑中应考虑其特定的犯罪成因和动机,酌情裁量。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继续阅读 人物对话
记者:长期遭遇家暴,为什么不离婚?
阳黎:想过离婚的事情,但是一直没有付诸行动,主要是不想让孩子没有爸爸,如果离婚,孩子就太可怜了。而且他不喝酒时,对我还是不错的,就念着他这点好。
记者:遭遇家暴这样多年,为什么没有想到过寻求外界的帮助?
阳黎:我总觉得这是我的家务事,家丑不可外扬。受了委屈,我就是找他的哥哥嫂子说一说,就过去了,从来没有想过寻求外界的帮助,我也不知道外界能给我提供什么帮助,我自己的事情,别人怎么管啊。
记者:如果一切可以重来,你会怎么做?
阳黎:如果可以重来,面对家暴,我肯定不会一直沉默下去,现在沉默的结果,让我的孩子成了最大的受害者。(文/姜岚 通讯员杨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