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南城刑事律师咨询(广东东莞南城最好的律师)

时间:2023-05-04 06:39:39来源:法律常识

东莞南城刑事律师咨询(广东东莞南城最好的律师)

【办案机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辩护对象】:王某某

【涉嫌罪名】:介绍卖淫罪

【辩护律师】:东莞资深刑事律师唐玉娟

【裁判结果】:从宽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案情简介】:

王某某是东莞某清吧的工作人员,在2021年左右被微信的朋友拉进某个微信群。同年的4、5月起开始介绍卖淫,共介绍了9名,获利9000元。

【办案经过】:

王某某家属在公安侦查阶段前来咨询辩护人,经过辩护人专业的分析后,王某某的家属慎重地将该案委托给辩护人处理。

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马上前往看守所会见王某某了解案件的原委,并且到办案机关调取相关的证据。

从公安侦查到证据来看且结合王某某的陈述,辩护人认为王某某获利金额较小,主观危害不大,社会危险性较低,依法可以适用取保候审。于是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审查阶段分别为王某某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成功为其上述的两个争取到取保候审。

辩护人经过分析案件证据,在该案中王某某有正常的工作,并非从事介绍卖淫的工作,偶尔有客户需求,被告人再被动的介绍而且从事介绍卖淫的时间较短,获利也就 9000元,获利的金额小于司法解释规定的一万元其主观恶意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

辩护人也在办案的过程中,多次地告知王某某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的法律规定,最后王某某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所做所为,没有任何捏造推卸责任的行为,辩护人认为其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而且根据广东省高院相关的规定,王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适用减少基准刑20%以下的规定。

辩护人通过多次和检察院沟通,最终检察院采纳了辩护人的量刑建议,检察院向法院提出了一年至两年的量刑建议。

经有效辩护,法院最终对饶某判处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法律法规】: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案件 补偿费 债务 当事人 打官司 公司 律师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刑事案件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找律师可靠吗 交通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车祸 债权 补助费 工资 财产 程序 人民法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