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5 12:21:20来源:法律常识
人物名片:阮方民,男,62岁,博士,中共党员。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30年,担任全国人大中国反洗钱法立法小组专家成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多届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家顾问,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省人民检察院首届人民监督员、省监察法学研究会顾问等学术职务及社会职务。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守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他著作等身,桃李满天下,令法治之花绽放杭城。
当兵扛过枪,进工厂做过工人,进法院干过书记员,未上过大学本科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刑法学研究生,先后获得法学硕士与法学博士学位,出版过数本学术专著……履历颇丰的阮方民有着多重身份,他在未退休前,既是办案一丝不苟的律师,又是亦师亦友的大学教授。十多年前,他办理的“两张叔侄案”,如今还被不少人津津乐道。
业界“传奇”的案件
2003年5月18日,安徽人张辉和叔叔张高平驾车送货去上海,17岁的王某搭乘去往杭州。“二张”将王某搭载到杭州后与其分手,随后“二张”前往上海。而王某于2003年5月19日早晨被害,“二张”被认为凶手。2004年杭州中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二审张辉被改判死缓。
时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教师并兼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的阮方民和他的同事李华受委托担任张辉的二审辩护律师。通过查访抛尸现场,仔细阅卷,两位律师提出了关键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建议宣告无罪的二审辩护意见,促使省高院二审对张辉作出改判,保住张某的生命。
作为律师,对于这个结果,阮方民感受到了迟来的正义;作为法律学者,阮方民认为此案意义非凡。
“该案警示侦查机关要确保在侦查过程中获取的每一份证据都是合法证据,最终都能被法庭采纳,成为定案的根据,否则就会成为非法证据被排除。这对以后提高侦查机关办案水平防止刑讯逼供、进一步确立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都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阮方民说。
这起案件,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政治意义与法治意义。该案后被评为“浙江省十大法治事件”之一。
办案的三张“王牌”
阮方民有自己的办案风格,他有三张“王牌”:亲力亲为、细心阅卷、大胆调查。
阮方民坚持亲力亲为阅卷和走访现场,善于从案卷材料中被人忽视的字里行间发现影响案件事实的证据。
“有一起主犯已经死亡的案件,一审法院未认定某被告人从犯。我二审介入后,经过努力找不到其他证人和证据,通过仔细阅卷发现主犯死前的笔录讲到一个事实,我就抓住这个事实进行阐述,最后法院认可了被告是从犯,二审改判从轻了。”阮方民说。
阮方民告诉记者,最近,在他承办的一起涉黑案件中,通过律师调查取证获得了一组客观性与主观性证据,提交给检察机关审核,最终得到了采纳,否定了公安机关初步认定的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维护了被告人合法权益。
“我觉得律师应该注重调查,尽力还原事实原貌,不少律师视调查为危途,生怕‘踩线’导致自己受到法律追究,不敢进行调查。但我坚持在遵守法律和律师规范的前提下大胆进行调查。” 阮方民说。
可爱可亲的大学教授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阮方民的头衔很多,最为人称道的,或许是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刑法学教授,浙江刑法学科领军人物。这对于一个法律人而言,是莫大的荣耀。阮方民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刑法学硕士学位后,便来到浙江大学的前身之一——杭州大学法律系教学,这一待便是31年。
阮方民曾担任过法律系副主任、院长助理等职务,个人学术成果硕果累累。他撰写的著作《欧盟竞争法》获得2001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从旧兼从轻:刑法适用的“准据法原则”》一文获得2002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2017年,在阮方民荣休仪式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吴勇敏曾这样评价他:“阮方民在法学院是一名元老,他是我们刑法学科的带头人,是刑法学专业的领航者。他对事业尽心尽责,工作一丝不苟。作为领导,他很有担当,敢说敢干;作为教授,他不仅传道授业,还对学生关爱有加,深得学生的喜爱。”
阮方民说,在学校的30多年里,他见证并亲历了国家法治的巨大发展,浙江省法治的巨大变化和法学院的进步崛起,他感到非常自豪。如今,退休后的他作为一名专职刑事辩护律师,仍然会一如既往地关心国家法治建设,并且努力通过承办每一个案件,向人民群众传递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