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5 14:59:29来源:法律常识
一是将听取律师意见纳入办案必经环节,今年以来,共在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阶段,及时安排听取律师意见45件次,并规范《听取律师意见笔录》等文书格式,统一文书制作,促进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高度重视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证据合法性存疑等重要辩护意见,将律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写进审查报告。对律师申请调取证据的,以全面查明犯罪事实为导向,及时退回补充侦查22件。
三是主动邀请区司法局和律师代表进行专题座谈1场,深化检律沟通。规范律师诉求反馈机制,针对律师申请会见、变更强制措施、收集和调取证据等实际诉求,实行律师接待首问责任制,并建立问题台帐,由案管部门逐项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