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3:50:18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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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三十九条确立了辩护律师的会见通信权,办理刑事案件序规定四十条进一步明确,辩护律师在侦阶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应当予以保障。
刑事案件中,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首要的就是尽快安排会见。而在律师会见当事人的问题上,存在着多风险,律师对此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坚守底线,不违法,不枉法,不做不该做的事,不说不该说的话。在法律允的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同时合理规避执业风险,是一个需要权的问题。本文仅就侦阶的首次会见予以探讨,从会见前、会见中、会见后全方位剖析会见中潜藏的风险。
一、会见前期工作
1.序性准备
一,了解看守所的地理位置、作息时间,领取会见所需的法律文书。看守所的具体位置一般在地图上无明确定位,需提前了解,看守所的位置,定位相关的
二,了解案件基本情,主要是向承办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的有关情。
三,确定好大致的会见时间后,辩护律师要通知委托人,了解其是否有转达问候、交代家事等允律师传达的合法事宜。
四,提前准备会见所需的手续。一般来说,首次会见应当持“五证”,包括:①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用介绍信;②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及复印件(主办律师可携带一师助理,需同时带好助理的实律师证/执业证的原件、复印件);③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④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⑤委托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其中,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仅首次会见需提交。疫情期间,律师会见要求基本一所一策,整体看来,一般是一定期限内的核酸阴性证明(24小时/48小时/7天、落地检/当地检)、行码、绿码、律师承诺一定期限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承诺书”,以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意见书“。
五,网上预约会见。不同地区平台有所区别,江西省内会见,需提前在“江西”APP资料,预约会见。填写律师个息,律师执业证的扫描件/照片、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照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用介绍信的扫描件/照片等,审核通过后,一般48小时内安排会见。
2.实体性准备
一,专业基础。如果案件涉及其他专业领域,需提前相关行业的基础,案件、计算机类案件。
二,提前了解当事人。一次会见的重要目的在与当事人建立信任,律师针对性格迥异的当事人做到“对症下药”,需要提前了解当事人的性格、学历、社会地位、过往经历等。
二、会见沟通的重点事
(一)重点任务
不要为了会见而会见,要带着目的去会见,每一次会见都是根据案件进度,为了解决某个/些特定的问题而去的,因此,首先要明确会见的重点。本文将会见沟通的重点任务总结为16字,建立信任、了解案情、心理按摩、法律咨询。
1.建立信任
与当事人建立信任,是辩护工作能够取得良好效果的。建立信任很重要,但是我们也要做好心理准备,信任的建立并非一蹴而就,可能需要多次会见才能建立,最好是建立信任后,再展开涉及案情的深入沟通。另外,我们需要与当事人确认授权,及委托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注意,授权委托书一定让当事人本人确认,尽管已经有当事人的家属签名确认。这样一则重视当事人,二则保障律师办案,并规避某些不必要的麻烦。一般来说,不建议一上去就提出确认委托合同、确认授权,最好是先谈后签,让当事人对自己将要委托的律师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后,再做判断。
2.了解案情
案情的了解,整体看来就是发生了什么?当事人参与了没有?参与度如?可能带来的后果?么,我们如从短短的会见中获取到与以上四点有关的信息呢?
首先,要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讲述,去伪存真,问题,及时追问。全面记录要别,全面、客观地记录与案件相关的问题,包括对当事人有利的内不利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相关问题可以不记入笔录,笔录一定要让当事人核对、签名确认。其次,不局限于某一具体问题,客观、全面了解案件来龙去脉、事件背景、到案情、涉案人员情等。最后,尽可能全面的收集资料,为当事人提供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的辩护用。
3.安抚情绪
一定要尊重当事人,注意语气、称、语言表达方式等,体现双方地位平等性,同时,要保障当事人隐私,其是类似强奸案中,不要对具体细节追问到底。律师要为当事人做好心理按摩,通过“察言观色”、“对症下药”,疏导当事人的紧绪,传递精神力量。当然,律师最重要的还是通过专业为当事人指明,建立诉讼信心,全面配合律师的辩护工作。
4.提供帮助
首先,告知当事人,律师在侦阶的作用。其次,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辅导当事人,解读法律规定,并告知当事人其可能涉嫌的罪名以及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但不得教唆当事人在讯问时如。最后,家事传达。可以传递家事,转告家属告知的事和家属要求转告当事人的事,但转告事一定是与案件无关的内容,要仔细别有无风险,有技巧性地拒绝当事人的不合理要求(违法、违规)。
(二)交流提纲
1. 了解被会见人的个息、家庭情、身体状、精神情等,
2. 了解抓获情、关押情、权力告知及保障
3. 了解具体案情及讯问情
4. 了解案件证据以及办案(侦等)办案序的合法性
5. 了解有无其他有利于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
6. 与当事人沟通律师的法律服务方案及内容,以及规避会见风险
(三)注意事
1. 以情为上,以法辅之。当事人被隔绝在封闭的羁押场所内,整日与高墙铁网相伴,精神恐惧和心理压力非常大,此时的当事人往往更多疑,更需要。同时,可能在律师会见前,当事人已被提审过多次,此时,对抗心理可能占据主要地位,要注意尽量去理解,去感化,去建立信任,以情为上,以当事人能够接受的方式沟通交流。
2. 少问敏感案情。律师如果敏感案情谈的过细,不排除把为侦人员忽略的细节抖出来,被侦人员掌握,此时,可能会将当事人置于更加不利的位置。敏感案情很容易涉及到有关证据和事实的问题,轻则可能招致侦人员的干涉并停止会见,重则可能涉嫌犯罪。
3.规言谈举止。律师在侦阶一次会见当事人时,要注意自己与在场侦人员的言谈举止,不要表现得过分亲密,切记不要让当事人产生不信任感。
2014年10月,入职!
2021年6月,辞去!
2年前,为了方便照顾双方母,能常回家看看,我和我家属就决定离开四川回河南工作。2019年底,我家属率先回到河工作。与此同时,我也决定等房子卖了就辞职回州,追随他的脚步,竟人生苦短,没有什么比在一起更重要。
辞职不是一种冲动,而是一个准备已久的计划
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01 心理上的准备
自从准备辞职起,各种反对,质疑的声音都有,比如…
爸爸:妮啊,好好的公务员你不当,非要出来做律师,你以后会后悔的…
妈妈:的铁饭碗多好,你知道多少人挤破头都想当公务员都当不上,你说不干就不干啦…
亲朋好友等:你可要考虑清楚啊,一旦辞职想再进去就难了…
.........
当然也有支持的声音:
老公:没事儿,决定了就去做,别担心失败,万一失败了,我养你!
闺蜜:你很适合做律师,肯定能做好的!
律师同学:别担心,你在办过么多案件,出来做律师轻车熟路,肯定没问题的!
…………
在种种声音中,我的内心不是没有动摇过,竟就像爸妈说的,体制内虽不能让我大富大贵,但至少可以保我一辈子衣食无忧。因此我的内心也挣扎过、彷徨过,于是咨询做律师的同学、朋友等,向他们打听做律师到底怎么样?并在网上看各种关于辞职做律师的帖子,一时间,眼光缭乱。说什么的都有,有的劝说别辞职,好好在体制内呆着。有的说出来做律师没问题,肯定会越来越好........。看的多了,听的多了,反而更难了。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看的小马过河的故事,松鼠说河水很深,说河水很浅,个故事告诉我们河水到底是深是浅,自己试一试就知道了。我苦笑自己小时候就已明白的道理,大了却忘了。于是我决定不再打听,也不再犹豫,坚心,勇敢前行,亲自试一试,才知道做律师到底怎么样,大不了从头再来。
在我自己做好心理建设后,我开始尝试说服母,一次、二次、三次.......,于说服了母,有了他们的支持,我往前走的步伐变得更,也更坚定。
02 房产的准备
在决定辞职回州后,忌惮于快速上涨的房价,于是决定尽快卖房并重新在州购置房产。因为赶上疫情,虽然没能卖上好价钱,但于在2020年5月顺利将房产出手。在交房前,我们还在家里拍了一组写真作为留念。2020年7月在州购置了我们的小窝。时,同事们仿佛已经嗅到了我要辞职的味道,总是会有同事问起是不是打算辞职了,虽然我内心坚定,但天有不测,担心计划没有变化快,所以我当时只能含糊其辞。
03 学识的准备
有很多法律人很是推崇美国著名首席大法官姆斯的“法律的力,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而我认为法律的力,在于逻辑,在于,更在于经验。因为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同样也没有两起完全相同的案件,如果只用经验去办案,则会陷入思维定势的怪圈,是办不好案的。同样只有和逻辑,而没有经验,则无法很好地将应用于实践,么也是办不好案的。多年的实践经验让我很清楚的认识到,只有把、逻辑、经验三者结合起来,才能更好的办理刑事案件,其是能更好的办理些棘手的疑难复杂类刑事案件。
近七年的刑事办案经历,经手各类刑事案件约400余件,这个案件量也是一个律师一二十年的案件量。因此,我很清楚自己的优势在于经验。对于法律和逻辑,虽然自己是法学本科出身,有一定的功底,但我认为法学精深,法学水平没有最高,只有更高。作为法律人不能满足于现状,要有不断进取的精神,不断深造,不断提升,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于是我决定通过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进行系统性的深造,以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法律水学识。2019年6月开始利用业余时间学备考,在9月决定回州发展后,通过和我家属商量,我选择报考了州大学,一是上学方便,二是也有助于我更好的入州这座城市。最,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全国统考,我如愿考上了州大学专业非全日制研究生。
04 适应新职业的准备
做律师对我来说最难的是案源展,为了做好普法传以帮助更多的人,也为了让自己更好的适应新职业。2020年底,开始着手写本公众号,经历了一开始的茫然无措,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也不知道大家对什么感兴趣,一度因为涨粉过慢还停更过一时间,经过一时间的思考和分析,开始慢慢优化自己的内排版,慢慢给自己的公众号进行定位,看着关注量从无到有,从有到多的慢慢增,就像一个妈妈看着自己的孩子在一点点大,心中油然而起一种福感和小小的成就感。我相信只要笔耕不辍,一定会越来越好。
二、辞职
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我原有的计划,辞职的事情推到了2021年。
正式提交辞职请前,我和领导们做了汇报,领导们很理解我的决定,并给了我很多临别嘱托和福。正式提交辞职请后,处理了自己手头的部分遗留工作,并按要求配合二检察部、政治处、保密办等部门做好了工作交接等工作。感恩领导们的支持和理解,整个辞职过比较顺利。
房子卖后临时租的房子也刚好到期,和房东做好了退租交接工作,并将所有能邮寄 的个人物品均打包邮寄。
和同事、朋友们进行了的告别,送别的宴席上,听着大家对我的临别福,看着一张张熟悉又可爱的面,心中有太多的不舍,泪水忍不住湿了眼眶。看着多年在一起工作战斗过的领导和同事们,而再相见却不知是年月,心中泛起阵阵名的悲伤........
三、为什么要辞职做律师?
1.当然是迫于现实原因。即为了可以常回家看看母,也为了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竟人生苦短,一家人在一起比什么都重要。
2.想换一种生活方式。体制内的安稳是很多人的追求和向往,而我总喜欢折腾,因为骨子里有一种不服输的性格,喜欢更有挑战的工作和更宽松自由的工作环境。趁着自己还算年轻,给自己一次机会,去自己人生的更多可能性。
总之,我很怀念并感恩体制内的工作和生活,但也很期待人生的新旅。
四、开生活
经过一个月的筛选和比较,我最选择了一家比较适合自己的刑事强所,进入了律所的商事犯罪与刑事合规团队,带教律师是刑事界大咖,专业度一流,团队的律师们也各有所,并且很好相处,大家互帮互助,协作,相信会越来越好。只是刚工作没多久,就碰上了灾和疫情,俗话说开头难,我这可真是难上加难了,。不过雨后总会天晴,天灾也会结,愿新职业新生活带给我新的。
感谢一路走来,帮助我的亲朋好友们,
原文刊载于青年律师汇——从入行到精英(法律出版社,智善编著,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原标题为热爱刑辩,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一
2016年业,放下了包袱,抛开了世俗偏见,我决定,要做一师。学,主要出路无外乎两条——考公务员、做律师。虽然本人的性格比较内向,但并不是一个安于现状之人。体制内就像一个馨的港湾,没有惊涛骇浪,没有狂风骤雨,在里面停泊或者,无后顾之忧。但避风港的,无疑容人丧失对生活的激情,而且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磨练,个人能力的提升、成空间都非常有限。众所周知,人的是非常短暂的,我也已然走过了的三分之一,我时常在想,怎样才能让自己活得更有价值?很显然,体制内种四平八稳、一成不变的工作状态不能很好地回答我这个问题。而律师职业的独特魅力更加合我的追求,它的特性决定了从业者需要不断接触各行各业的人、学各种各样的、解决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等,从而使得从业者的生活无比的实,内心十分的满足。我深知,从事律师行业意味着要扬帆远航,要直面惊涛骇浪、狂风骤雨,要面临着飘摇的小船说翻就翻的危险。但对个去意已决的人来说,也算不得什么。如果船真的翻了,大不了游回岸边,拆下一块板子,扯块破布,会当水击三千里,直挂云帆济沧海。
二
对刚入行的新人来说,一个师至关重要。师的言传身教会让弟在的获取、本领的得、三观的养成上产生的影响。机缘巧合,我有认识我的师付律师,并成为了他的助理。在他的悉心教导下,我受无穷。我师是一名在法律领域从业十余年的资深刑辩律师,为擅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因此,当不少实律师或执业律师还在反复办理小微刑事案件时,我有在师的指导下,不断接触、学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在这个过中,我看到了一个专业刑辩律师应有的模样,对刑事辩护有了一个较为深刻的认识。在很多人看来,刑事辩护,刑事辩护没用,刑辩律师没用。在强大的公检法面前,刑事辩护是以卵击石,刑辩律师是螳臂当车,难以取得成效。我认为产生上述认识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接触的刑事案件较少,且以小微刑事案件为主,而此类案件通常事实清楚、证据分,辩护空间较小;二,刑事专业、经验不足,难以案件的症结与问题,觉得无甚可辩;三,过于信公检法处理结果的性;四,对社会上的个别兑现象存在以偏概全的认识。
针对上述现象,我认为,一点是纯属盲人摸象,是认识的局限性所致,导致有些律师在此类案件中的辩点不外乎“初犯偶犯和从犯,自首坦白加悔罪”等千篇一律的陈词滥调,从而认为所有刑事案件都是如此。实际上,我们楚刑辩团队办理的刑事案件,不管是复杂案件还是小微案件,大多数是作无罪辩护或准无罪辩护等积极辩护,辩点丰富详实,理法兼具。二点是源于对刑辩的过于轻视,重行为性质分析,轻证据分析、序分析,以看的心态看案卷、以普通人的眼光看证据,从而轻而易举地得出有罪结论。既然刑事诉讼法给了我们“合理怀疑”的权利,我们为什么不以“怀疑一切”的眼光去审案卷材料?三点是因为有相当一部分的冤假错案是一义感爆棚的办案人员好心办坏事造成的,这与他们打击犯罪的职责与有罪推定的思维定式有关。我相信,经过公检法的把关,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刑事案件能得到的处理结果。但是,谁能保证自己不是百分之十?谁又愿意承受办案偏差给自己带来的不利后果?四点是因为人们对“花钱捞人”热衷与迷信,信“关系”,不信法律。而实践证明,没有法律支撑的“关系”是靠不住的,对案件起决定作用是法律、是专业,不是“关系”。随着刑辩专业化的兴起,涌现出一批专业办理刑事案件的律所和律师,他们凭借精深的刑事和娴熟的辩护技巧,获得法检的尊重与认可,办理不少刑事案件。即便如此,人们还是更愿意相信“关系”在起作用,因为人们往往会以自己能理解的方式去接受一个结果,久而久之,以讹传讹。总之,如果不能正视这些问题,不能正确认识刑辩律师的作用,有效辩护无从谈起,遑论决心从事刑事辩护。
三
作为一名刑辩律师,从事刑事辩护,我所追求的不是让有罪的人逃脱法律的制裁,而是力求使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有罪的人罚当其罪,在不断的救赎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想要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在刑辩领域的深耕。师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师对弟的指导大多是启发式的,想要学、掌握更丰富、更具体的和技能,要靠自己去观察、领悟、琢磨、钻研。平时,除了师的与实践的积累,我主要是通过书本来获取刑辩,尝试打破认知的藩篱,从上进行展。除了常规的工具书如刑法一本通、刑事审判参考之外,我喜欢搜罗并涉猎以下三类书。
一,法律的理解与适用类。人们常说,隔行如隔山。我甚至认为,同是律师行业,隔领域亦如隔山。对一个领域如果没有体系性的思维,便难以准确把握该领域部门法单个条文或者词语的内涵。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对法律条文不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应当对立法的背景、意图及适用情都要全面了解。例如,刑诉法有3万余字,刑诉法解释有7万余字,刑诉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有145万余字,显然光看刑诉法和解释是远远不够的。
二,律师办案类。一些资深刑辩律师往往会著书立说,这对于刚入行的刑辩律师来说是不可多得的学资料。人贵有自知之明,既然选择做一名刑辩律师,最起码要熟悉这个角色、这个领域及掌握必备的技能,而这些可以通过业界前辈撰写的书中获取。他们有的会将自己办理的案例集结成册,分享办案心得与辩护词;有的是对办案经验、技巧的归纳总结;有的是对这个行业、这个领域的评价、探讨与思考。初入行刑辩律师泛阅读这类书,对于自身的成,大有裨。
三,公检法办案类。所谓知己知彼,我们律师,不光要看律师写的书,还应当多看公检法写的书。通过阅读,我们可以系统地了解公检法三家的工作原理、办案人员的办案惯与思维方式,从而将对公检法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我们常说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无非是多一些尊重与理解,少一些傲慢与偏见。而这些都是建立在各主体之间相互了解的基础上,否则容易沦为一句空话。
之所以花比较多的篇幅介绍这几类书,因为我觉得我们心中的十万个为什么,大在这些实务书中找到详细的答案,因此,阅读的重要性不言而。当然,除了实践积累、看书自学之外,还应当加强与同行之间、同事之间的交流,每个律师办理的刑事案件都是非常有限的,同行或者同事之间在办案过中遇到的问题可以拿出来探讨,别人现在遇到的问题或就是自己将来要面对的问题,互帮互助有利于彼此共、共步。
四
我对刑事辩护的理解以及在学刑事辩护上所作的努力,是源自对刑法以及刑事辩护的热爱。我本科就读东交通大学,主修物流管理专业。其间因兴趣使然,于大二上学期选修公共任选课“刑事案件辩护与分析”,从此与刑法结缘。业于财经大学的授课老师振东对刑事案件引人入胜的讲课风格激发了我对法律的兴趣,唤醒了我内心深处学法的意识,催生了我对老牌政校财经大学的无限向往之情。经过近一年的努力,我如愿以偿考取大的法律硕士研究生。读研期间,在刑法学硕导忠孝教授、授课老师俊新教授指导和影响下,我的阅读重心主要倾向于刑法学专著,尽管一知半解,但热情不减。
我对刑事辩护的理解以及在学刑事辩护上所作的努力,是为了争取让自己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刑辩律师。什么样才算合格呢?从宏观层面上来说,就是合我们楚律所的服务宗旨,“专业、专注、规、高效”。从微观层面上来说,我师付律师经在智善公开课上分享过,专业刑辩律师应具备的“五大高手”能力,即辩论高手、谈判高手、写作高手、协调高手、开高手。反躬自省,本人有几至今未能达标。不过,我真的很运。愈说“千里马常有,而乐不常有”。我虽然不是千里马,但我师绝对是乐。在他的发掘、鼓励、锻炼下,我才能得以发挥自己的优势之处。也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遇上了对的人。否则,恐怕早已骈死于槽枥之间或者改弦易辙了。驽马十驾,功在不舍,往后余生,定当再接再。
我对刑事辩护的理解以及在学刑事辩护上所作的努力,也是为了促使社会公众能正确、理性地看待刑事辩护及刑辩律师。由于人们期以来对律师根深蒂固的负面认识,以及少数刑辩律师不爱惜自己的羽毛,导致社会上对刑辩律师妖魔化、污名化的现象有增无减。人们对刑辩律师嗤之以鼻,律师对刑辩业务望而却步。我们似乎只要解释清楚“律师为什么替‘坏人’辩护?”,一切问题便迎刃而解,似乎又总解释不清。我认为不是因为解释主体不够、解释方法不够科学、逻辑结构不够严谨,而是因为置身事外,无法感同身受。或只有等质疑者、敌视者上手铐、坐上被告人席时,才能不言自明。我们唯有通过过硬的刑辩功底,办好每一件刑事案件,才能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刑辩的力量、刑辩制度的价值。通过现身影响自己身边的人,以点带面,以正视听。
五
“如果不经历浪花的吹打,风帆只是一块破布;不接受大海的咆哮,小船只是一块腐木;未能品尝烈火的烘烤,钢铁只是一块石头。”为促使自己早日养成独当一面的能力,拿到执业证后不久,我便选择了出师。现如今,我已经在刑事辩护专业化的道路上走过了三个年头(备注:现在是五个年头了),一路走来,曲曲折折,磕磕绊绊,却也无怨无悔。但行好事,问前。套用国真的一句诗:我不去想,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刑辩,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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