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5 16:37:46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政策规定,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陕西秦润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全市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共计132名,各法院招聘职位、地址详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可靠,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辅警岗位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敬业奉献,吃苦耐劳。
4.具有榆林市常住户口(2022年5月31日前已落户的)。
5.年龄在18周岁(含)至30周岁(含)之间(1992年5月31日至2004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另: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在法院系统工作人员,报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5月31日至2004年5月31日期间出生);退役士兵年龄在18周岁至26周岁之间(1996年5月31日至2004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
7.男性净身高170cm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染彩发、无色盲色弱等。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政审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陕西秦润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sxqrjt.com/)或“榆林法院网”(网址:http://yl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建议同时关注“陕西秦润人力”微信公众号(SXQRJT2006)或关注“榆林中院”微信公众号(yulinzhongyuan),及时掌握招聘工作进展情况。
考生如咨询报考相关问题,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咨询(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陕西秦润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029-89558249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0912-3260911。
(二)报名
考生登录“陕西秦润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sxqrjt.com/),在网站考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注册完成报名。
1.注册
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条件、注意事项等相关规定内容。登录网上考试报名系统,按提示完成注册。
2.填报报名信息
(1)考生应在2022年6月27日9:00至2022年7月1日18:00,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非报名时间将无法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带“*”符号的为必填项),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要求:必须上传规范免冠证件照,像素不低于295×413,jpg格式,大于30kb,照片清晰,禁止使用P图、抠图、涂画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的照片系统均不予受理)。
(2)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前,须仔细核对填报内容,报名信息一旦提交将无法更改。
(3)提交报名信息后,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个人信息需如实填写,如在招聘考试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网上缴费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录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10号)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收取报名费100元,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4.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报名成功后,可在2022年7月5日9:00至7月8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考生自查保证准考证字迹、照片清晰,基本信息、考生须知、注意事项等内容完整),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
(三)考试
1.考试1科,采取机考方式,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考生人数按照各用人单位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资格审查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法院负责本院考生的资格审查。
2.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准考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的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如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年龄在30周岁至35周岁之间的,另需提供现所在法院工作证明。退役士兵需携带入伍通知书或县级以上武装部出具的入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书、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出现的空缺,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期间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面试
1.按照考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
(六)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考生的总成绩按照考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进行计算,并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考生各项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七)体检与政审考察
1.考生体检工作由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可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2次。
3.考生体检结束后,由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陕西秦润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及公众号和“榆林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法院负责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正式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向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系在职人员的,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与原单位牵涉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
3.经考核合格即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最低年限为3年。
五、管理及待遇
按照陕西省、榆林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和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榆林市市本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聘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二)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七、特别提示
(一)参加报名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根据本人条件、职位要求进行报考。
(二)参加报名的考生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参加报名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陕西省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健康码”显示为“未见异常”(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绿码)及体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