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6 01:12:46来源:法律常识
----公安执法让受邀律师来“挑刺”
2017年,从“以侦查为中心”到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给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出新的更高的挑战。年初,本着“贴近实战、突出成效、服务基层”的原则,我局法制室分警种深入各队所先后开展了六期执法规范化培训班。2月27日,重点针对侦查部门警种举办的第七期执法规范化培训班“如约而至”,特邀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冯震律师进行授课。刘光宏副局长出席了培训会,局党委委员、大水坑派出所所长李向锋、刑警大队大队长张广茂及各队所的40余名民警参加了培训。
会上,刘光宏副局长就此次培训班提出严格要求:希望参会民警要珍惜培训机会,听于脑,记于心,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与诉讼意识。冯震律师从一个辩护人的角度出发,针对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中的法律文书和证据资料(询问笔录、讯问笔录、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技术性鉴定材料、勘验、辨认笔录等)常见问题和法律漏洞,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与讲解,并就公安机关如何与律师打交道提出指导性意见与建议,他的精彩授课受到参训民警的一致好评。
此次培训,是我局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一次大胆尝试,公安机关广开言路,让受邀律师来为公安执法“挑刺”,解决了过去“找不着、定不准、看不清、用不上”的错误理念,让民警不只要正视存在问题,更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强化规范执法的日常养成,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培训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
培训最后,县局组织了2月份法律知识业务考试。为全力做好2017年基本级、中级执法资格考试打好攻坚战,今后法制部门将每月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充分发挥以考促学作用,旨在进一步提高办案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水平,为顺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