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6 06:21:10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东区检察院迎来首位使用“辩护与代理”微信客户端预约事项申请者,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辩护律师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成功预约听取案件意见事项,我院已按照相关规定审核通过申请。本次处理标志着我院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正式进入使用阶段。
本次申请律师持成都执业资格证,律师在我院办理现场登记后,即可使用微信端预约进行二次申请,省去再次现场申请环节,极大地节省诉讼时间,提升辩护律师诉讼效率。根据《四川省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实施方案》,我院从今年3月起认真部署信息公开微信平台工作,安排案件管理办公室牵头,技术部门、办公室做好技术和经费保障工作,各科室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微信平台及时上线运行。工作中,我院还积极向律师推荐使用微信平台,指导律师学习《微信平台操作手册》,提升微信平台使用效率。同时,微信平台主动推送案件程序重大节点变动信息,较以往上网查询和电话查询等方式获取案件信息更快捷更及时。自3月底以来,我院共办理申请事项15件。
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要求检察机关更加注重律师等辩护人执业权利保障。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院不断加强服务律师接待工作,主动运用“互联网 ”思维,利用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功能,推进“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事项工作,良好的用户体验也得到律师等辩护人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