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6 16:13:19来源:法律常识
“独在异乡为异客,
每逢佳节被催婚。”
成为不少年轻人的生活写照。
“五一”小长假马上来临,
身为“单身汪”的你,
有没有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催婚压力?
近年来,
随着大龄未婚男女数量的攀升,
催婚现象愈演愈烈,
为了应对父母及亲友的催婚压力,
“租友”市场应运而生,
不少社交平台上相继出现租女友、租男友的信息,
各类租友网站、租友APP也开始兴起。
然而,
看似“新招式”的背后,
却暗藏着巨大的风险黑洞,
由“租友”引发的色情交易、财物纠纷、诈骗行为等
已屡见不鲜。
如何看待“网上租友”这种现象?
“租友”是否合法?
一起来听听律师怎么说
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主任滕立章律师表示:
网上租友,由于双方身份信息、背景资料的真实性难以保证,会产生诸多的法律风险,包括个人信息及隐私的泄露,甚至由“租友”行为引发盗窃、抢劫、诈骗、强奸等刑事案件,对当事人的财产及人身安全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此外,双方因事先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能按照事先的约定,也极易因礼金、礼品等财物归属问题,引发一系列纠纷。
租友行为的法律定性要依据双方约定及履行内容进行具体判定。如果一方当事人出于安慰家人或避免“被逼婚”等善意目的,双方同意以男女朋友关系出现在家人面前,可以认定为是一种雇佣关系,一种类似于角色扮演的劳务服务。但现实中确实存在大量以“租友”方式进行卖淫嫖娼或故意诈骗钱物等情况,这些会因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导致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甚至受到法律制裁。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租友网站或租友APP,作为供需双方的信息发布平台,应履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的第三方平台的监管责任和义务,加强网站建设及管理,完善注册用户的实名认证及信息安全保护措施等。
对于公众而言,不少人从网上租友是出于猎奇或者恶意目的,平台方面应当提醒公众充分关注其中风险,谨慎参与。
公开资料显示:
2014年
福建一男子租女友回家,“女友”拿了男子父母2万元见面礼后拒绝返还;
2015年
江苏一男子租女友回家,越过底线导致女方怀孕,最后被判赔偿3000元;
2016年
福建一女子在提供女友出租服务时,遇到不法分子,被强奸后又遭抢劫;
2017年
湖南一男子租女友在酒店见面,进门便遭到三个男子暴打,并被威胁转账15万元;
……
看到这里,
你觉得把自己“托付”给完全不了解的陌生人,
真的靠谱吗?
小编想说:
每一位参与者应理清“租友”潜藏的风险,
恪守法律底线,
对披着“租友“外衣的各种违法勾当,
主动避而远之,同时积极举报。
家长与子女之间,
也应彼此尊重各自的生活方式,
毕竟婚姻不是儿戏,
不妨多一点包容和理解。
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