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8 09:30:15来源:法律常识
“少捕慎诉慎押”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具体要求,是党和国家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后确立的一项重大刑事司法政策。应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少捕慎诉慎押”工作,积极配合办案机关履职,切实将党和国家确立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具体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选派律师,积极参与“少捕慎诉慎押”工作
一是选派好律师,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在“少捕慎诉慎押”工作中,应县司法局责成县法律援助中心选派优秀值班律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充分发挥派出律师在“少捕慎诉慎押”工作中的法律专业作用,当好“司法办案机关的合作者、配合者”。
二是把握好政策,引导当事人享受政策“优惠”。具体工作中,县司法局要求派出律师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只要政策和法律允许,就应当说服当事人或其家属不要一味坚持无罪辩护的无效对抗,应当与办案机关进行有效沟通,享受“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争取和解谅解和认罪认罚具结后享受政策和法律上的“优待”,让当事人尽快摆脱刑事诉讼程序。
三是让律师服从服务于大局。县司法局明确要求派出的律师不能钻“牛角尖”,要以大局为重,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并从两个角度做好工作:一方面是在政策和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引导当事人或其家属尽早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获取谅解后及时与办案部门沟通,争取落实有关政策。另一方面是寻找“少捕慎诉慎押”政策与本案的契合点,与办案部门进行良好沟通,及时提交不批捕、不起诉、判缓等方面的法律意见。
二、完善社会危险性调查,在慎押上履职尽责
一是做好调查评估。接到办案机关的委托函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派出专人通过走访的形式,对被调查对象的个人经历、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经济状况、社会背景、有无刑事犯罪记录、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以及对居住辖区的影响等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并与其本人、近亲属、所在村(社区)负责人逐一进行谈话,同步如实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笔录。
二是完善评估意见。依据山西省司法厅印发《山西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办法》《山西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及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认真分析研判,评估拟适用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危险性和再犯罪可能性,综合形成调查评估意见书,力求做到调查评估工作客观、公平、准确,为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提供参考,并及时提交县司法局审批。
三是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的适用于缓刑等人员,应县司法局依据法院的判决,无条件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系列社区矫正工作,最终促成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更好地融入社会,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来源:应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