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8 09:28:18来源:法律常识
经朔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日前,“朔州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更名为“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监所检察部门的职责范围陆续扩大,突破了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限制。特别是在2013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及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后,监所检察部门在原有职责的基础上,又新增加了增加了社区矫正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涉案人权利保障等多项职责。
据了解,原“监所检察”名称已不能准确反映该部门的工作性质,也不能涵盖该部门的职责范围。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将有利于加强对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统一领导、管理和协调,推进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全面深入开展。
本报记者 兰 锋 通讯员 杨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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