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9 22:27:38来源:法律常识
9月26日,曾在惠阳务工的陈先生非常高兴,他和工友们得知,去年被拖欠的工资要回来了。拿到来之不易的血汗钱,陈先生终于如释重负地笑出来。
4月29日,惠阳警方接到惠阳区人社局移交的唐某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案,案情显示,有10名工人被包工头唐某拖欠了近10万元工资。接报后,惠阳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梳理案情、分析研判案件。很快查明,唐某为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某工程承包人,剩余未支付施工工人近10万元工资。
为尽快帮工人们追回拖欠工资,办案民警多次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唐某到场配合处理欠薪问题,唐某均未理会。鉴于唐某的行为已涉嫌采取逃匿方式拒不支付工资,惠阳警方按程序对唐某进行网上追逃,并于9月24日通过智慧新警务在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某出租屋将犯罪嫌疑人唐某抓获。
9月26日,经过办案民警对唐某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唐某认识到自己触犯了法律,委托他人将拖欠的工资全部支付完毕。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近年来,惠阳警方聚焦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欠薪案件,紧密加强与人社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办案和打击整治行动,协同强化源头监管,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惠阳警方提示:职工在遇到劳资纠纷、经济纠纷问题时,要保持冷静,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帮助,也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手中有明确证明材料的,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进行维权。
【记者】蓝单
【通讯员】傅灿 宋彩霞
【作者】 蓝单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来源: 南方PL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