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9 22:49:12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个旧检察院控申科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圆满解决一控告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案件。控告人以感谢信的方式,充分肯定了检察官为民、高效的司法作风。
10月10日,杨某某向个旧市院控申科反映,其于2015年8月24日开始,多次向该院反贪局申请由其委托的律师张某会见犯罪嫌疑人管某某,但该局均不同意会见,阻碍了律师会见权的行使,要求监督纠正。为维护律师诉讼权利及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依法妥善做好涉检息诉、罢访工作,控申部门及时与申请会见律师张某联系,听取其意见,并依法审查院反贪局在办案中是否存在阻碍律师诉讼权利的行为。
经审查,反贪局在作出不许可会见的决定时,有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管某某受贿一案属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该决定具有法律依据,且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了申请人,程序和实体上均不存在违法行为。控申科将审查结果及时答复了控告人,并在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及时与反贪局沟通协调,安排律师于10月16日会见了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