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9 23:02:20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深圳10月11日电 记者唐荣通讯员周丹 10月10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推出创新举措,与深圳市律师协会签署《关于建立良性互动机制的备忘录》,与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福田区司法局签署《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备忘录》,并揭牌启用律师工作室、电子阅卷室。
据介绍,两个备忘录实现3个首次:首次实现刑事法律援助覆盖每一个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首次区分案件繁简适用不同方式进行法律援助;首次扩大普通程序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范围。
福田法院院长陈新哲说,两个备忘录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搭建起了公开、透明、规范、畅通的沟通平台,建立起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长效交流机制。在全省率先探索全覆盖多层次的刑事法律援助体系,以实际行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保障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指出,两个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强强联合,法治建设的未来光明而美好,令人期盼。
仪式上,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高树、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处长曹伟杰、福田区法院院长陈新哲、福田区司法局局长胡星宏郑重签署了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