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0 00:43:46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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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成都4月29日电(记者查洪南 通讯员满霜 王珊珊)近日,四川省邛崃市检察院召开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听证会,对罗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和龚某某、沈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中的3名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进行公开审查听证。案件承办检察官,公安局、司法局、看守所代表,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以及该院刑事执行办案组检察官参加了会议。为增强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听证会还邀请了成都市人大代表、邛崃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
会上,承办检察官就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相关规定、听证会的目的和意义向参会人员作了说明,并对两个案件的基本案情、证据情况、适用法律情况以及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进行详细介绍。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公安局、司法局、看守所代表、辩护律师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分别从情、法、理三个角度发表了各自的意见,评议后认为:一是罗某某系初犯,涉案金额较小,主观恶性不大,没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而且作为民营企业家也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均建议予以变更强制措施;二是龚某某、沈某某均有犯罪前科,沈某某还有吸毒史,而且本案中两人均动了刀具,虽然被及时夺下,但社会危害性较大,多数代表不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少数代表则认为两人还年轻,如果真诚认罪悔过,可以考虑变更强制措施。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肯定了该院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接受社会监督、推进阳光办案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此次听证会形成了详实的会议记录,听证意见将作为是否对罗某某、龚某某和沈某某变更强制措施的重要参考。这也是该院创建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以“服务中心 多方参与 双向监督”为路径,推进邛崃检察“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品牌建设的再次尝试和探索,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又体现了检察机关公开、公正、公平的宗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