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0 00:53:57来源:法律常识
内容如下,让我们拭目以待!
致: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公安局、湖南省长沙市市人民检察院
自:北京商理律师事务所
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
主题:提请对廖勇等四人导衅滋事立案侦查
对廖勇等四人寻衅滋事及渎职行为提请刑事立案侦查的报案书
报案人:北京商理律师事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准予设立并执业的律师事务所。
社会统一信用编码:311100003552255409,联系电话:010-65252448。
被控告人:廖勇,男,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荷花街道工作人员
其他三被控告人:见公开视频,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公安局民警。
请求事项
1、请求浏阳市公安局对廖勇和其他三被控告人(共犯)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四人刑事责任;
2、请求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同时对其他三被控告人(警察)以渎职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前罪并罚)。